北京4月3日消息:这次事件涉及我国所有的100多家DVD生产企业。据统计,去年DVD全球消费需求为3000万台,而我国的出口量达到了大约1000万台,相当于全球需求的1/3。以目前6C要求的每台DVD征收专利费20美元计算,去年中国的DVD生产企业应该缴纳的专利使用费大约为2.2亿美元。
据《京华时报》报道,1999年6月,6C成立并发表“DVD专利联合许可”声明。
2000年11月,6C出台了“DVD专利许可激励计划”,表示在2001年5月1日前执行专利许可协议的企业,可以享受25%的价格优惠。
2002年1月9日,深圳普迪公司出口到英国的3864台DVD机,被飞利浦通过当地海关扣押,依据是没有经过专利授权。
2002年2月21日,德国海关又扣押了惠州德塞公司的3900台DVD机;
2002年3月8日,6C对中国企业发出了最后通牒。如果在今年3月31日之前中国企业没有答复,6C的成员公司将根据各自的判断分别采取法律措施。
2002年4月1日,在收取DVD专利费的问题上,双方基本上已取得初步共识,6C联盟不会立即提起诉讼。
据信息产业部官员介绍,双方已经决定,就中国DVD专利费一事,在今后的一两个月时间内,会再进一步商谈,以求取得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