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金融证券 - 证券市场 - 正文

深圳市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业务移交高交所办理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姜崴 2002-04-08 18:10:5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证券交易所原有的深圳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业务,已获市政府批准先行移交深圳高交所办理
深圳4月8日消息:4月7日从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获悉,深圳证券交易所原有的深圳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业务,已获市政府批准先行移交深圳高交所办理。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日前,深圳市政府正式批复深圳高交所有关深圳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方案的请示,明确原在深交所登记托管的深圳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可在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重新确认手续后,由深圳高交所托管,或另选由深圳市政府批准的机构托管股权。  

  据深圳高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深交所托管的深圳非上市公司大约有80家左右,目前比较活跃的有40家左右,行业涉及高科技和实业等领域。深圳高交所总裁赵辉表示,非上市公司由高交所托管股权后,将有利于股东的资本运作和股份公司的对外融资,有利于提高未上市公司的企业形象和股东名册的公信力。  

  深圳市创业投资公会会长阚治东认为,深圳目前需要建立一个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尤其是初级形态的资本市场,为创业企业提供权益性融资及为风险投资机构提供资本退出的渠道。明确规范的股权权属将有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近几年来深圳个别非上市公司在股本交易中,出现了股权证私下多次交易,没有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导致的股权权属不清的纠纷,因此有必要对此加以规范化管理。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