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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 24项电信业务服务收费标准将调整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李保华 2002-04-25 17: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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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4月25日消息:经信息产业部和国家计委批准,从今年5月1日起,电话移机、改号、改名、过户和停机保号等24项电信业务收费标准将做大幅度调整。

  据《人民日报》报道,此次取消的电信业务收费标准有16项:固定本地电话改名费、换机手续费、传真机并机登记费、传真机装机调测费、传真机登记费、本地网包月制月租费、单式计次制月租费、固定本地电话附件(包括:听筒、分铃、插扑、扳闸)月租费、附件装移机手续费、附件装移机工料费以及国内长途人工加急电话、紧急调度电话、国内长途半自动电话、政务电报、新闻电报、银行系统汇款电报等。

  此次调整的电信业务收费标准有6项:固定本地电话过户手续费由每次每号100元下调至每次每号不得高于10元;公众真迹传真由每页8元下调至每页3元;公众真迹传真的纳费业务查询公电由每份4元下调至每份2元;公众真迹传真重传费由每页4元下调至每页2元;公众用户传真的去报传送或来报留交的传送处理费由每页6元下调至每页2元;将现行统一的固定本地电话装移机工料费收费标准分为移机工料费和装机工料费两种收费标准,酌情下调移机工料费标准。

  同时,用户电话号码改号费,每次每号不高于100元;新增停机保号费和业务保留费,对用户申请暂停服务,且要求保留电话号码或所租电路的,向用户收取停机保号费或业务保留费,停机和业务保留期间不再加收月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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