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金融证券 - 中国经济 - 正文

北京低保政策又出《补充规定》:拆迁款不算收入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张化枫 2002-07-04 09:50:1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充规定》出台,该补充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
北京7月4日消息: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充规定》出台,该补充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

据《北京晨报》报道,与现行政策相比,《补充规定》有六大突破。一是明确了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职工和群众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拆迁款后,通过计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低保。二是将住房保障与生活保障区别对待,拆迁补偿款限定于解决住房问题,不视同为家庭收入,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低保。三是取消了“虚拟收入”。凡是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人员,一律按实际计算收入,符合低保条件的一律纳入低保范围。四是消除了政策盲区。对以前政策未涉及到的劳服(联社)等小集体企业职工,通过纳入低保、发放生活补贴保障基本生活;将持有小城镇户口人员纳入城市低保范围。五是年满16周岁生活不能自理的重残人员,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额享受低保待遇;有一定收入但低于最低工资的,参照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六是制定了鼓励就业,倡导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措施。

  北京市民政局有关领导说,《补充规定》出台后,保障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将得到提高。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