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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查处机构使用个人帐户炒股行为

证券之星 作者:张曙 2002-07-25 08: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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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违反证券法规,使用个人帐户炒股,最近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和处罚。
北京7月25日消息:上海金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违反证券法规,最近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和处罚。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经中国证监会调查,2001年4月13日,金安公司在光大证券上海斜土路营业部,利用个人帐户A385561652帐户买入"PT网点"股票,当年9月14日卖出,盈利77.8252万元。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四条"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买卖证券"行为。

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决定没收金安公司违法所得77.8252万元,并处罚款77.8252万元,责令金安公司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15日内注销其所设立的个人股票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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