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月1日消息:首份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筹建申请材料已报送证监会,国泰君安与安联德累斯顿在合资基金公司的准备中领先于其他对手,成为最早报送材料的一家。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按证监会有关规定,新设基金管理公司需要经过筹建申请与审核、开业申请与审核两个阶段。证监会自正式受理境内外申请人的筹建申请之日起,会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筹建的决定。以此推算,最迟到10月底,首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就可能会拿到获准筹建的批文。有关申请人在筹建完成后,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管理公司开业申请的材料。证监会自受理开业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延迟批准或不批准开业的决定。因此,首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正式挂牌成立,多半会是明年上半年的事情。
国泰君安有关负责人透露,合资公司拟定名为国泰君安安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将拥有67%的股权,安联集团拥有33%股权,合营期限为50年。双方已同意在中国法律允许时,安联集团将增持股权至49%,同时该公司将为安联集团在中国大陆参与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的唯一机构。这位负责人透露,未来合资公司中,来自双方股东的董事为5名———国泰君安派出3名,安联集团派出2名,独立董事将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1/3。
据了解,还有两三家证券公司与外方的谈判进展也较顺利,有关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筹建准备工作也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