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产业追踪 - 传统产业 - 正文

中国公布禁止进口废旧机电产品目录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全华 2002-08-06 20:22:1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8月6日消息:近日,中国对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公布了两批禁止进口的货物目录。

  据中央台《新闻30分》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条例,本次禁止进口的废旧机电产品中主要包括:废旧空调、电冰箱、计算机类设备、显示器、打印机、移动通信设备、电视机、摄像机、印刷电路、医疗器械以及上述商品的零部件、拆散件、破碎件、砸碎件等。

  同时公布禁止进口的货物还有未经加工的人发和废人发、矿渣、以及类似的工业残渣、沥青碎石、含铜、铅、钨的矿灰及残渣,废轮胎、旧衣物和废电池等。

  据了解,这是中国公布的第五批禁止进口的货物目录,禁止进口的货物目录将从2002年8月15日起施行。

  附产品类别:空调、电冰箱、计算机类设备、显示器、打印机、微波炉、电饭锅、有线电话机、传真机及电传打字机、录像机、放像机及激光视盘机、移动通信设备、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字相机、电视机、印刷电路、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复印机、医疗器械、射线应用设备未经加工的人发、废人发、制刷用兽毛的废料、矿渣、浮渣、以及类似的工业残渣、含铜、铅、钨、含其他金属化合物的矿灰和矿渣,沥青碎石、废轮胎、旧衣物和废电池。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