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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赛格信托一审被判罚2000万

证券之星 作者:张曙 2002-08-22 13: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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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赛格信托擅自超发债券非法募资近7亿,公司原有关负责人被判刑。
海口8月22日消息: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因擅自超额发行公司债券,非法募资近7亿元,日前被海口市新华区法院一审判处罚金2069万元;公司原总经理李建民、原副总经理万善颐、原副总裁阮庆生因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分别从轻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2年零6个月。

  据《证券时报》报道,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12月,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为了清偿债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现为海口中心支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2.7亿元,期限3年,年利率12%。

由于所欠债务较多,为维持公司运转,1997年初,公司原总经理李建民召集原副总经理万善颐、原副总裁阮庆生商议,决定印制超发的特种金融债券2.7亿元。1997年1月,赛格公司找到江西南昌某印刷厂印制了2.7亿元特种金融债券。3月,李建民、万善颐、阮庆生商定后,再次派人到南昌某印刷厂,以上次债券印错为由,再次印制了特种金融债券2.7亿元。债券印制好后,赛格公司将债券向外发行,其中部分用于清偿债务和销售。1997年7月,国家发文要求,特种金融债券的持有人将所持有的债券交回发债单位,由发债单位接收后办理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托管手续。从1997年9月至1998年5月,先后有20家单位将其所持有的14190.6万元赛格公司特种金融债券送交赛格公司办理托管。赛格公司收到上述债券后给客户办理了托管手续,但没有按规定将全部托管债券送交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而是将上述托管债券中的9139.7万元再次用于发行。1997年初至1998年5月,赛格公司在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同时,先后向7家单位空开特种金融债券代保凭证5860.13万元,由这7家单位向社会销售,用于抵偿债务和公司业务开支。2000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向省公安厅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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