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金融证券 - 中国经济 - 正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

证券之星 作者:张曙 2002-08-28 10:42:0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昨天上午分组审议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
新华网北京8月28日消息: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昨天上午分组审议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不少委员认为,当前为基金立法十分迫切,这部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有利于我国基金业的健康发展。

柳随年委员说,制定证券投资基金法很有必要,这对稳定证券市场,保护证券投资基金多方面的权益都有好处。法律草案也有利于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不过为进一步完善这部法律,还可以听取一些基金投资人的意见。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周正庆说,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起步比较晚,发展得比较快,非常有必要加快立法。因为随着基金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立法加以规范,只有这样才有利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

张肖委员说,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经过了很长时间的准备,反复征求各方意见,才在这次会议上提请初审。这部法律的制定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件大事,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金融开放也是开放市场的一个重要内容,这部法律十分必要。发展基金业有利于增加投资者的安全感,减少风险;有利于改善证券市场的组成结构,促进健康发展;有利于规范基金业本身的发展。基金法和证券法一样,早立比晚立好,早出台比晚出台好。

对这部法律草案的调整范围,张皓若委员说,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虽不属于草案的调整范围,但还是建议对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要抓紧立法。既然制定这部法律,那么对基金的资产组合原则和限制方面也要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

厉以宁委员说,在这部法律草案起草过程中,争论最大的是基金持有人大会制度要不要确立,有人认为没有必要召开这个大会。最后草案按照国际惯例写入了这一条款,但草案规定,可以采取通讯、网络等形式召开这个大会。

不少委员认为,证券投资基金有利于化银行间接融资为直接融资,也能完善我国的证券市场结构。还有很多委员就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中的具体条款发表了修改意见。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