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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组合公告有待细化

证券之星 作者:包燕 2003-01-27 10: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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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整体投资组合公告披露中不难发现,基金信息披露还有待细化,披露格式还可更为充实。
证券之星1月27日消息:近期,证券投资基金又开始陆续公布其投资组合公告,其中“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披露比较详尽,使基金持有人及其他投资者都能够从其分类组合占净值比例中脉络清晰地看到各家基金的投资侧重点和行业偏好度。然而从其整体投资组合公告披露中不难发现,基金信息披露还有待细化,披露格式还可更为充实。

在基金投资组合中“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一栏中都统计有每家基金持有股票市值占基金净值的比例,却没有基金单独披露货币资金占基金净值的比例,而是以国债、货币资金合计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来披露,也就是基金持有国债(不含应计利息)及货币资金笼统混在一起披露,债券(不含国债)占其资产净值的比例另作披露。而如果基金持有人想了解基金货币资金占净值的比例是多少,必须扣除基金持有国债的市值,而基金公告中却没有单独披露持有国债(不含应计利息)占净值的比例,基金国债投资可大可小,有可能持有国债市值占整个国债、货币资金合计占资产净值比例的大部分,也可能只占到相当小的比例,投资人无从计算。基金的国债投资及货币资金占净值的比例是否能分开单独披露?

另外在“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明细”一栏中,只有“持有市值(元)”、“占净值比例”两项披露格式,没有“所持股票股数”这一项,而很多基金投资的股票组合中,不少是通过以前摇号申购、现在配售及增发等所获得的“原始”筹码,在前十名重仓股中,对从一级市场首发及二级市场增发所获得的股份是否应注明其性质?这样对基金持有人来说,也能详尽了解所持基金的十大股票投资组合中哪些是从一级市场购入的,哪些是从二级市场购入的,从而能对基金管理人的操作模式、投资方向侧重点、进取程度等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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