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3月1日消息: 据香港商报报道,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较早前在中国保险业创新与发展论坛上,表示保险资金已具备一定条件直接进入股市,成为继社会保障基金之后可以从合法渠道投入证券市场的庞大基金,这不仅对深、沪两市进一步扩容和稳定发展与运作有积极及良性的支持作用;更重要的,该是国家外汇管理局长郭树清最近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到现时的其中工作重点为研究对境内投资外汇管理的问题,相信这是就社会保障基金和保险资金投资境外证券市场而作出的基本必须配套。此举亦有利建议多时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机制终於落实出台,有利金融业确确切切地“走出”。
保险集团转多元投资
财金部门近期努力不懈地研究立例设法让社保基金保险资金扩大以证券为主的投资渠道,乃因这些基金近年的投资回报堪称乏善足陈,并在一定程度窒碍与社会民生以至全民保险有关的机制发展和运作,故得尽量创造新的甚至多元化条件,为社保基金和保险资金制定条例和守则,开拓新的投资门槛,使庞大数额的资金在稳健的投资政策与策略底下,争取更可观的投资回报,以便满足社会日益殷切的需求。即使是保险公司,即使能够多拥巨额资金,却因投资渠道颇为有限,经营回报表现不理想:中国财保(2328)在2003年中期营业额虽增10.9%而为308.65亿元人民币,中期纯利减8.8%至只有13.21亿元,中国人寿保险(2628)的营业额更仅增5.6%至360亿元,并出现9.14亿元亏损,逊於社保基金所获的回报率2.9%。既然社保基金在去年6月已获准有规限地投资於深、沪A股,并有望在稍迟阶段正式“落实走出去”以香港为主的境外市场,屠光绍之言该是保险资金买卖内地、外证券的先声,而这对各方皆有好处。
和社保基金的情况大致相若的,是中国保监会稍后会采取措施,让保险资金有严格规限地流入股市,在保本的基础上争取较大的回报,以应付投保者的索偿需求和让上市公司的小股东得好相对良好的回报,难度实际颇大。但保险资金即使受到高度限制地投资於股市,总都比现时所规限的不准入市做法要好。尤其是保险资金最近两三年的投资回报仅止於两厘多至不足三厘,与社保基金同样处於不理想和远逊期望,是故市场有传保监会有让保险资金投资於A股流通股股票馀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公司的对上一个月月底的5%,以全国保险资金累计数额逾9000亿元人民币计,第一批准入A股的保险资金为数就有450亿元。要是这笔头寸能在一年内赚到20%的回报,则有90亿元净利润,相对於2003年估计或赚取到270亿元的纯利,该会使保险资金的全年回报率有颇为明显提升。
初期限投股票450亿元
保监会且规限保险资金投资於单一A股的流通股股票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保险资金可投资於股票的10%,和不得超过该流通股票份额的10%,即首笔可投於A股的保险资金假设为450亿元,所投单一股票的总额就只能是45亿元或更少,这样做,可以让投资多元化和分散风险。
除了投资额有限制之外,中国保证会还制定出多项守则,规限保险资金入市的运作活动,即从严开始。要是保险资金操作取得预期的良性成效,相信会有望与社会保障基金成为南下香港的QDII其中开路先锋。自未经证实的消息来源,保监会的首个规限是得符合保监会的最低偿付能力的要求,即保本为主,显示当局相当重视保险资金选取股份的素质和稳定性,不要让股票买卖拖累保险资金出现亏损情况。这是无可置疑的做法和政策。相信保险资金会选择深圳和上海A股以至港市国企H股、红筹股甚或蓝筹股裡头产业的龙头大股,而这些大盘股该为多年有纯利增长纪录和业务有发展前景者。
从严设限以保本为主
至於具体的做法,则大致有:(1)要有保险资金设有专门的资金运用管理部门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须具备相应数量的股票市场投资专业管理人员;(3)具有完善的关於保险资金运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投资管理运作,包括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考核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职责、岗位责位、岗位设置、工作流程和操作守则等部门规章制度;(4)具有专业的交易清算系统、投资分析系统、风险控制系统和其他必要的硬件和软件设施;(5)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投资国内股票市场。而投资内地股票市场则有三个规限:境内发行的A股流通股、非流通股、可转债。要是贯彻实施,则保险资金可望稳中取胜矣!
和QFII制度大致相若的,是社保基金、保险资金以至QDII金融机构要“走出去”境外金融市场进行投资,都得涉及外汇调拨的问题。QFII已设有机制让认可金融机构按指定规制申请和调拨头寸,把资金调入境内的托管银行,而至今已获批总共17亿美元的款额有12.28亿美元汇入到位,相当部分更投入证券市场。这是深圳和上海A股在市场能量增大的支持下反覆走高的其中原因。
有望加快QDII出台步伐
但QDII是属於境内金融机构汇出外汇资金到境外进行证券或其他资本市场项目的投资行为,所涉及的会是属於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以至民间等多方面资金,在立例审理和批核就要来得较为审慎。外管局自2003年11月起,已允许试点地区投资主体经济核准后向境外汇出专案前期资金,且由初期的原来6个省市增至最近的14个,试点地区境投资购汇额度达19亿美元,该为社保基金、保险资金以至QDII等金融投资机构从正式渠道“走出去”的其中借鑑。中国亦因对外经济和投资活动不断转活,而达致逐步开放资本帐的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