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3月5日消息: 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汇指定银行收汇、结汇业务的专项检查发现,一些银行存在违反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结售汇统计以及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等有关规定的行为。
去年下半年开展的这项检查发现,在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中,部分银行存在漏报、迟报、重复申报以及申报的项目、金额、交易信息不全等问题,影响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例如,某银行将2笔共计4330万美元的境外索赔款收入错误申报为出口货款,将2笔共计1亿美元的经常项下航空客运收入错误申报为资本项下收入。某银行信用卡中心所有跨境收汇均未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等。
在银行结售汇统计中,一些银行报送的结售汇统计报表未严格区分贸易、非贸易和资本项下的资金性质,影响了结售汇统计的准确性。例如,浙江省某银行将2003年1-6月所有资本项下结汇共5287万美元全部统计在贸易项下,造成贸易项下收汇结汇的虚增。
从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看,部分银行存在漏报、错报大额外汇资金交易的情况,影响了反洗钱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如广东东莞市某银行2003年4-6月漏报大额收汇、结汇资金交易19笔,涉及金额1980万美元。北京某银行2003年4-6月对一家公司的大额收汇情况共有13笔,1.705亿美元未按规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