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3月9日消息: 据《京华时报》报道, 昨天,中国银监会发布《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法》,与以往分散监管在华外资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同,银监会将对外资银行的整体进行监管。根据计划,新法规将从4月1日起实施,有关并表监管意见将作为审查外资银行机构增设和业务准入等申请的依据。
据银监会相关人士介绍,外资银行在华分支机构数量不断增加。目前,平均一家外国银行在中国开设近3家分支机构,机构数最多的银行共设立了9家分行和2家支行,而且新的机构申请还在不断提交;另外外资银行在华业务的快速扩张,也要求监管当局掌握外资银行整体的经营风险和母国经营形势。
根据该《办法》,银监会将通过财务报表并表方式,全面监管在华注册的外资法人机构的全球经营和风险状况。《办法》要求外资银行每半年度提交一份《外资银行经营情况汇总报告》,包括授信集中度说明、贷款损失准备金分析、大额资产划转情况、资金流出入分析、关联交易情况等。此前,我国对外资银行采取的属地监管方式只是针对单家分行实施监管,无法掌握多家机构的合并经营情况,也不能对代理行为进行有效监督,更没有机制鼓励监管人员分析母行经营风险。
此外,银监会对在华外资银行管理信息、母行信息和外部信息的收集提出明确要求,具体收集信息包括外部评级机构评级、涉嫌被调查事件的说明文件、母国(地区)监管机构评价和重大监管措施以及母国(地区)金融、经济政策的重大调整说明等。
《办法》颁布后,银监会先期将重点关注风险性较大、市场表现活跃的机构,逐步以点带面推动这项工作。银监会还将用几年的时间建立和完善监管信息共享系统,并加强与国际监管同仁和外资银行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