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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外资机构管理细则 金融监管将实现5大转变

证券之星 作者:周杨 2004-03-15 15: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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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日前表示,将适时出台市场风险管理、房地产信托产品管理、抵债资产处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非信贷资产分类管理等市场急需的监管规章和指引。
证券之星3月15日消息: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中国银监会日前表示,将适时出台市场风险管理、房地产信托产品管理、抵债资产处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非信贷资产分类管理等市场急需的监管规章和指引。重点是修订《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制定《政策性银行条例》,配合起草《银行卡条例》,参与《破产法》修订。


在监管方式上,银监会将实现5个转变:由合规监管为主向以风险监管与合规监管相结合转变;由分割式监管向注重对法人机构总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转变;由一次性监管向持续监管转变;由侧重监管具体业务向注重监管公司治理和风险内控的有效性转变;由定性监管向定性与定量监管相结合转变。


此外,银监会还将继续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的双重考核,实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双下降”行长负责制。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和完善房地产贷款、汽车消费信贷、信用卡和票据以及债券投资业务的管理;开展对钢铁、电解铝、水泥、房地产、汽车等行业融资风险管理情况的检查,及时防范长期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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