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金融证券 - 中国经济 - 正文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年底放开

证券之星 作者:周杨 2004-03-17 17:58:2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我国将进一步扩大商业领域的对外开放。今年12月11日前将取消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地域、股权和数量等方面的限制。
证券之星3月17日消息: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16日说,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我国将进一步扩大商业领域的对外开放。今年12月11日前将取消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地域、股权和数量等方面的限制。


张志刚在全国流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上说,我国商业领域利用外资从1992年开始,截至2003年9月,全国累计实际利用外资约30亿美元,批准设立外资商业企业264家,分店2200多个,其中绝大部分为新型流通业态。外资的进入,对于迅速提高我国流通现代化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国内的流通企业也学到了世界上最先进的管理经验、营销技术和业态,促进了国内流通企业的发展。


有关权威人士指出,我国商业利用外资还处于较低水平,商业领域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仅占全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0.6%左右,外商投资商业企业销售收入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不足3.5%。外资商业主要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中心城市和大型综合超市等新型业态。随着我国商业领域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外资将会更多地进入我国中西部地区和其他商业业态。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