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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欠款不能一提了之

证券之星 作者:周杨 2004-03-17 17: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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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欠款不能一提了之,业内人士提醒要警惕大股东借机赖账,损害投资者利益。
证券之星3月17日消息: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关联方欠款不能一提了之,业内人士提醒要警惕大股东借机赖账,损害投资者利益。


已经披露的年报显示,一批上市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纷纷对关联方的应收账款计提巨额坏账准备。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此举虽然挤压了上市公司的业绩水分,然而由于计提方式的相对自由以及相关议案表决程序的不完善,这种谨慎性计提亦有可能演变为关联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大股东赖账的"秘密武器",最终,上市公司甚至中小投资者可能成为应收账款的"买单"者。


巨额计提引起关注


上市三年即亮"红灯"的*ST中农前不久披露了亏损的2003年年报,每股亏损由2001年的0.02元,发展到2003年每股亏损0.45元。究其原因,除了募集资金无用武之地以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严重是首要问题。年报显示,截至去年底,*ST中农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1.85亿,其中非经营占用1.67亿。此外,公司还为控股子公司华垦公司1.7亿元银行贷款进行了担保等。由于坏账准备和处理存货损失增加,影响公司当年损益6800万元,其中对关联方往来计提坏账准备6600万元;营业外支出5300万,其中公司总部和华垦公司担保损失2500万等。


再看另一家石油加工企业,该公司虽然2003年实现利润翻番,业绩不俗,但其对关联方欠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事项引起了投资者关注。截至2003年12月31日,大股东因财务状况不佳,现金流量不足,欠公司款项近3个亿。另有两家关联企业分别因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和财务状况不佳等原因,欠公司款项近400万元。为此,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现金流量情况等,决定对大股东欠款按15%的比例计提坏帐准备,共计提坏帐准备近4500万元;对其中两家关联企业则全额计提坏帐准备。当然,公司表示,该会计处理并不影响公司对应收款项的追偿权,公司仍将积极督促关联方偿还所欠公司款项。尽管如此,投资者却表示不满。他们认为,计提坏账对债务人无关痛痒甚至是件好事,但却实实在在地增加了上市公司当期费用,减少了当期利润。这对投资人显然不公平。


前车之鉴记忆犹新


资料显示,自2001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开始计提应收款项等八项资产减值准备。但该制度对各项准备的计提只是做了原则上的规定,准备计提标准以及比例的确定都由企业自行根据情况确定,这在客观上为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提供了可能。而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则由于涉及金额较大,成为其中最受青睐的科目。但渐渐地,投资者发现,一批上市公司通过对关联企业应收款的坏账计提,轻松免去了大股东的巨额欠款。
2002年,ST轻骑就通过这一"意外"之举让投资者叫苦不迭。该公司2002年年报显示,当年,由于为大股东及关联方的欠款及担保计提高达42亿元的坏账准备及或有损失,ST轻骑一下亏损了34亿元,可谓历年来亏损之最。而通过这样的"自我牺牲",ST轻骑在"协助"大股东轻松逃过还款责任的同时,坑苦的却是中小投资者。


资料显示,2002年通过这种方式为大股东"买单"的上市公司居然还大有人在,ST长控、ST兴业等十几家公司都属于此类。ST长控为原重组方四川泰港等虚假重组投入的5.66亿元资产计提4.3亿元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002年亏损6.67亿元,每股收益为-10.9元,创下当年每股亏损之最;ST兴业也因原大股东未全部偿还对公司的借款,巨额计提坏账准备,导致亏损6.54亿元。


会计制度未作限制


对于这样的计提,会计制度有无规定呢?一些注册会计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各项准备的计提标准以及比例都未作详细规定,目前这些上市公司的举动仍是"合法的"。与此同时,由于这种会计处理本身就是一种会计估计,企业完全可以按照自己判断进行计提。如果投资者对此有质疑,顶多也只是"合法不合理"而已。
一位会计师称,根据目前的情况看,上市公司总能对关联方的欠款计提找出看似合理的解释。如ST轻骑当初就称,大股东轻骑集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已经不能偿还对公司的关联欠款,为充分揭示风险,董事会全额计提相应账目坏账准备。面对诸如此类的情况,就要求注会严格把关,进行独立审计。


"好在,随着监管部门对注会要求的提高,目前会计师对上市公司作出的会计估计和处理已日趋严格"。据悉,今年年初,监管层特地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通知》不但要求上市公司就8项计提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利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制来对会计估计变更作出程度性规定,而且还要求会计师对上市公司作出的的会计估计和处理是否恰当作出实质性的判断,恰当地表示审计意见,并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理由及影响给以充分关注等等。这就使得上市公司在对关联方欠款计提坏账时要有充分的依据,否则,会计师事务所还是会对公司年报出具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的。*ST中农就因此被注会"特别关照"了一番。


表决程序有待完善


有关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对关联方尤其是大股东欠款的计提直接影响到中小股东的利益,建议在表决程序上对此作进一步的完善。目前,大多数上市公司董事会对关联方或大股东欠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事项并不另行决议,而是直接体现在财务报表中。原则上,只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这项会计政策也就算通过了。但在大股东占绝对表决权的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根本算不上是问题。另一方面,即便有公司将此作为单独议案送股东大会审议,大股东也并未将此作为关联交易而回避表决。


对此问题,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严义明律师表示,虽然对大股东欠款的计提不属于关联交易,但这无疑是曾经发生的关联交易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延续,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的损失和大股东的利益。因此,建议股东大会在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时,大股东应回避表决。否则,这样的计提将肥了大股东,坑了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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