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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民航票价改革将实行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郑立平 2004-03-19 15: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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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3月19日据人民日报:日前,《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将于4月20日正式实行。

《改革方案》规定,今后国内航空旅客运输,将以现行航空运输企业在境内销售执行的国内各航线票价水平作为基准价,允许航空运输企业在上浮幅度不超过基准价的25%、下浮幅度不超过基准价的45%的范围内,自行制定具体票价种类、水平、适用条件。

同时,考虑到部分航线运输市场的实际情况,《改革方案》还规定,对三类特殊航线实行更加灵活的价格政策。主要是:对省、自治区内,及直辖市与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已经与其他运输方式形成竞争的短途航线,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再规定票价浮动幅度;对由航空运输企业独家经营的航线,及部分以旅游客源为主的航线,票价下浮幅度不限,以适应消费者需求,鼓励航空运输企业积极开拓市场。

《改革方案》提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有限浮动、反映市场供求变化的航空运输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对国内航空运输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由核定航线具体票价的直接管理,改为对航空运输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的间接管理。今后,政府将根据航空运输的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确定国内航空运输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航空运输企业可以在政府规定的幅度内,自主制定具体的票价种类、水平及适用条件,运用价格手段,开展灵活的市场营销活动。同时,考虑到航空运输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及中国航空运输市场发育现状,为促进航空运输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政府要加强对航空运输业的宏观调控,强化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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