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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智股争进入司法程序 双头董事会将不复存在

证券之星 作者:周杨 2004-03-24 13: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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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宏智科技股争进入司法程序,宏智科技"双头董事会"的局面可能在不久后不复存在。
证券之星3月24日消息: 据《21世纪经济报道》,随着宏智科技股争进入司法程序,宏智科技“双头董事会”的局面可能在不久后不复存在。


3月22日,由黄曼民等人组成的董事会和姚雄杰等人组成的董事会各自发布了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称,持有公司1983.8万股份的第一大股东王栋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令公司立即结束法人治理的混乱状态,停止对其权利的侵害,并要求法院对1月1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所产生的决议进行效力确认。


司法解决纠纷


1月11日,宏智科技股权纷争的两方分别召开股东大会,选举出了“双头董事会”,这种状况的持续直接造成宏智科技股票被交易所“ST”。此后,事件的发展陷入僵局。


代表大股东王栋方面的一位高管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告诉记者,在1月11日的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后,王栋和林起泰等人于2月4日重新接管了公司的经营,但是另一方的负责人黄曼民等人带走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因此造成公司经营方面的困难,经营层在和客户洽谈业务之后,没有公章签署协议,同时,黄曼民等人给公司客户和老用户发函,称自己才是合法的董事会,也让客户十分困扰,这给公司的经营带来很大的困难。王栋方面为了使公司经营能够走上正轨,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通过司法途径早日解决争端。


记者试图采访黄曼民方面的人士,但是拨打黄曼民和杨云的手机时均被告知关机。


知情人士透露,宏智科技走上司法途径解决股东争端,还得益于福建省政府的协调。在宏智科技事件爆发后,福建省政府十分重视,福建省体改委上书省领导,希望能够对此进行协调干预,2月底,由福建省政府一位领导牵头,召集姚雄杰和黄曼民双方协商,当时的设想是不经过法律程序,通过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一份裁决,裁定股东大会的合法性,但是法院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如果双方当事人都不提起诉讼,法院将无法做出裁定。


3月17日,王栋向福州市中院提起诉讼。


3月19日,福州市中院当即出具一份民事裁定,在与工商部门协商过后,法院废除了宏智科技原有的公章,刻制了新的公章,由法院方面保管。


王栋方面人士告诉记者,福州市中院指定一名宏智科技的员工与法院联系,有关业务合同的盖章均由其联系,那么,是否现任董事会和黄曼民双方都可以使用该公章呢,该人士表示,涉及到公司具体业务合同方面的问题,双方应该不会有太大争议,“毕竟宏智科技垮了,对谁都没好处。”


2月4日,上海证交所发布公告决定自2月5日宏智科技股票复牌之日起,对其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业界称,这可能是我国第一家不是因为业绩而被ST的上市公司。


王栋方面人士表示,一旦法院判决生效后,双头董事会状况中止,宏智科技的“ST”帽子将随之摘除。


从头再来


宏智科技自去年爆发的股权纷争对公司的伤害不可谓不大。


迄今为止,公司仍未发布2003年年报。从公司三季度报表来看,公司亏损总额近3000万元,每股收益降到亏损0.27元。虽然公司要到4月23日公布年报业绩,但王栋方面有关人员称,公司2003年全年亏损将达到7000万元。


王栋方面人士透露,从2003年下半年股争以来,宏智科技“没有签过一单新合同”,目前还是依靠去年上半年的合同维系,往年的这个时间,正是公司在各地如火如荼竞标的时机。


“对于经营层来说,法院保管公司公章已经是大大的进步了,至少公司可以正常的经营,但是现在相当于从头再来。”该人士表示。


宏智科技曾经是国内电信软件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市场曾经认为,其在中国联通的市场占有率在公司上市之后能够有更大的发展,翻开其招股说明书,有一段是这样描述公司的前景:“公司管理层认为,鉴于近几年国内电信、移动业务的不断增长,公司也不断地加大开拓市场的力度,随着募股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主营业务收入会出现较大幅度增长,预计公司未来的盈利前景良好。”


但是股东之争已经让这家本来充满希望的公司沦落到如今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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