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3月25日消息: 据《天府早报》报道,曾被中国证监会列为重点调查的四川锦华股票遭"黑手"操纵交易价格一案,昨(24)日在成都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于案件涉及的文件材料众多,公诉人搬了包括一个大旅行箱在内的四箱文件上了法庭。庭审从上午9时30分一直持续到下午5时45分才宣告结束,由于此案曾牵涉众多股民利益,不少证券从业人员及股民到场旁听。
四名被告分别为原成都吉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郭锦江、交易部经理李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石家庄营业部副总经理王宏伟及营业部经理陈剑伟。
非法获利3.49亿余元
据公诉人指控,1998年5月,华夏证券有限公司石家庄营业部副总经理王宏伟动用了替河北省电力公司社保局购买国债的2.18亿元资金,仅用了其中2000万元购买国债,其余资金均被王用来炒股。他指使时任营业部经理的陈剑伟购买大量身份证开设个人账户购买大量四川锦华股票,并在其控制股东账户上进行"对倒",仅一年多时间,持有了12399583股锦华股票,占当时流通A股的62%。后王宏伟又将所持有的全部锦华股票经转交托给了成都吉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总经理陈准的指使下,资产管理部经理郭锦江融资6.44亿元人民币,公司交易部经理李智负责操盘。在大量连续不转移股票所有权的交易下,成都吉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最后持有四川锦华股票40127590股,占流通A股的81.66%,从中获利3.49亿余元。
锦华上演涨幅"神话"
在1998年王宏伟、陈剑伟买入锦华股票时,其价格仅为4.51元。在王陈二人连续买卖下,第一阶段股价已经一路飙升。当2000年11月,股票转到成都吉辉公司后,其股价上涨到35.2元,而2001年9月20日,股价已经升至47.59元,成为深圳股市飙升的"黑马"。据中国证监会调查,当深圳大盘上涨30%时,锦华股价飙升了234.92%,而后大盘大幅下跌时,锦华股票依然上涨了40%。
锦华股票被操纵一案案发,并非由于举报,而是证监会发现锦华股票出现了"不寻常"的波动,与整个大盘不符,于是着手调查,才发现了此案。
本案的罪魁祸首陈准,如今仍然在逃,了无音讯。
下午5时45分,审判长宣布择日对此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