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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大伙一起买" 汽车团购凸显"薄利"需求征兆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周杨 2004-04-08 1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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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4月8日消息: 据《解放日报》报道,“买车不如参加我们团购吧!大伙一起买,10辆以上就可以打折。”———目前,团购消费开始在北京、成都、济南等地悄然兴起,一些地方甚至还出现专门组织零星客户进行团购的“中介”。4月2日,记者从本市汽车经销商处了解到,上海也已出现类似的“团购”现象。

  团购:以量压价的消费行为

  顾名思义,汽车团购是一种以量压价的消费行为,其成交价格一般取决于购买的车型、数量以及经销商的利润等因素,并最终在厂家指导价的基础上打折优惠。

  团购现在主要分两种方式:一种是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大企业的集体采购;另一种是由购车者通过中介、熟人或者互联网等,自发组织起来,派代表以一定购车数量的优势与经销商砍价。前一种形式其实一直存在,现在引起更多关注的是后一种团购形式。

  “团购”究竟是不是一种暂时现象?一位多年从事汽车销售的业内人士认为,汽车团购是汽车经营者一个不可或缺的项目,但团购成为一种主流销售方式尚待时日,现在争取团购客户很大程度上是经销商行为,私人团体购车目前还没有成气候。不过,作为一种销售方式,它从某种程度上表现了消费者对汽车价格、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团购带来购销“双赢”

  团购带来的实惠,首先是价格上的。团购汽车相当于普通商品的批发概念,购买的数量多,价格上自然可有所优惠。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客户组成一个采购团,一次性向一个经销商购买一定数量的车,经销商便可根据“大客户”政策,在原有车价上给团购的消费者进行打折。

  其次是服务上的。据一位销售人员介绍,团购客户由于享受到经销商的“大客户”政策,在汽车养护修理等方面能享受到更多的VIP待遇。

  对于经销商来说,团购带来的收获也不少。某汽销公司市场部经理告诉记者,团购数量大,有时一天要有近100台。虽然价格便宜点,但是因为出货快而且多,能抵扣不少运营成本,利润不一定比零售少。同时,由于销量大,也可以在月终或年终的厂家返点中获得更大优势。

  显然,团购对消费者和经销商双方都有利,能够实现“双赢”。

  团购中介应运而生

  据不完全统计显示,目前,自发组织并参与团购的消费者年龄多集中在28至35岁,不少人大学毕业才几年,且以白领居多。由于自发的团购多是临时组织,意见往往比较难于统一,因而许多有意向的团购最终不是流产,就是雷声大雨点小。

  根据这种状况,目前济南等地已经出现专门的“团购”中介———“汽车团购公司”,以集体购买优势与车商进行讨价还价。据介绍,这些中介公司起的是“聚客成团”的作用,只负责代客户与厂商谈价钱。由于客户事先都交纳了委托费、签了合同,委托者不会随意变卦。据了解,这种专业汽车团购公司都配有专门的谈判代表,并事先与汽车厂商签订了合作协议,所以在组织团购中能取得较大的优惠。

  除了团购公司外,也有人专门建立相关网站,作为消费者进行团购的“中介”。据了解,一家以汽车消费为主旨的网站,就已定期组织团购,在网上就某一车型发出信息,汇集一定人数后,以谈判代表身份向经销商砍价。与团购公司收取中介费不同,网站的主要利润来源是保险返点,即参加团购的人,必须到指定的地方购买车险,如果消费者在团购后不去指定点买车险,押金则不归还。

  团购也存在隐患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经销商认为,目前的团购参与者多数缺乏集体概念,大家都以自己的需求为出发点,追求各自的利益。即使有数十人前来团购,经销商仍需与每个“团员”反复谈判,团购只是砍价的幌子。汽车团购通常能为消费者省下一些钱,两三千元甚至更多,可如果把前期的搜寻、组织、谈判和漫长的等待过程等费用汇总,最终消费者可能非但不省钱,甚至还会花得更多。

  一位团购组织者告诉记者,由于团购是自发组织的,没有约束力,有些人往往到快要提车时会突然变卦,不是对价格提出异议,就是临时改变所选车型等。对此组织者往往无法应对,由此会影响整个团购集体,甚至最终导致“团购”流产。

  同时,在团购中还会发生以“代购汽车”为名骗取车款的事件,因此消费者要提防这些“团购”骗子。记者日前请教法律界人士,他们认为,消费者在参加汽车团购或其他代购活动时,不要把定金或车款交付团购公司或代购者,而应直接交给汽车经销商,并向经销商索取正规收据。这样即使代购者卷款而逃,消费者最多只损失几百元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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