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4月21日消息: 据《北京现代商报》报道,记者日前从京城主要旅行社了解到,由北京出发前往哈尔滨、桂林、西藏、云南及海南等主要旅游目的地的旅游线路价格分别上涨了10%到30%,北京出发的热点线路则几乎以每天100元左右的幅度递增。一些旅行社称,此前已签订旅游合同并付款的游客需要补交部分差价。
据悉,对旅游线路价格上调,旅行社宣称是由于“4月20日起所有国内航线的机票价可以在基准价的价位上上调25%”,即由航空公司提出的“不可抗”条件而引起的成本费用上涨。
但有学者认为,旅行社假借民航价格上调单方面调整已签订的旅游合同的价格,有欺诈嫌疑。经济法专家许力告诉记者,旅行社提出的民航价格上调是“不可抗力”,并因此要求对合同进行修改是站不住脚的。首先,导致机票上调的文件——《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早在今年年初就已经公布,而且内容翔实,时间也较为明确,是可以预见的或是明朗的,根本不存在航空公司突然涨价的情况。
另有学者表示,旅游是一个综合性的产品,旅行社不能以单独某部分成本上升为由向已签订合同的游客要求提升总体价格,因为它不符合整体产品原则,也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记者从一些经营出境业务的旅行社了解到,按照惯例,国际航班价格很少变动。若有调整,其差价都由旅行社承担,因为这属于其经营风险的一部分。此外,出境游如果由于汇率变动和当地酒店价格上升等因素带来成本上升,一般也属于旅行社的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