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证券市场 - 正文

王栋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ST宏智案再起波澜

证券之星 作者:周杨 2004-05-25 09:55:3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之星5月25日消息: 据《证券时报》报道,ST宏智(600503)今天公布公告称,王栋因不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4月30日作出的有关判决,现已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消福州市中院有关民事判决,并确认2004年1月11日由其主持召开的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产生的决议为有效。

据悉,公司是在5月24日收到福建省高院关于王栋起诉公司案的传票及应诉通知书的。在福州市中院作出的有关判决中,判定2004年1月11日由王栋、黄曼民分别主持召开的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产生的决议均无效;公司应当立即结束法人治理的混乱状态,由2003年6月召开的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黄曼民等组成的董事会继续行使对公司的法定职权,恢复公司的正常秩序;由该院保全的公司印章、财务专用章、黄曼民私章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暂由该院继续监管使用;驳回王栋的其他诉求。

(尹永强)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