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5月25日消息: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公司称下一期报告中将没有经营业务收入,重组计划被打乱
*ST猴王(000535)今日发布的公告显示,目前,除了背着巨额的债务之外,公司已经没有任何经营性资产了。
公司在今天发布的公告中称,5月19日收到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法院5月17日作出裁定:查封并拍卖公司在宜昌猴王焊丝有限公司的投资股权1218.9万元。
公告显示,法院将被执行人公司在宜昌猴王焊丝有限公司的投资股权1218.9万元(拍卖价为2804000元)强制过户给买受人张卫斌。
有关资料显示,造成现在的结果,其原由是因公司与黄石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债务纠纷一案。2003年1月,法院查封了公司在宜昌猴王焊丝有限公司的投资股权1218.9万元。
对公司而言,粗看似乎仅仅是上千万资产的现实损失,其实,这项裁决对公司的影响远非如此。
公司对目前的形势感到十分严峻。公司表示,本次裁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较大。一是该裁定将导致公司投资损失1077.35万元,使下一报告期增加亏损1077.35万元;二是将导致公司没有任何经营性资产,使下一报告期没有主营业务收入;三是将对公司资产重组造成较大影响。
由于公司尚处于重组阶段,重组方优良资产尚未注入公司,仅有控股子公司宜昌猴王焊丝有限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可见,焊丝公司没了,不仅使公司没有了维持公司日常运作的任何经营性资产,而且使下一报告期没有主营业务收入;同时也使公司靠走资产重组之路寻求新生的计划被打乱。
公司一季度报告显示,每股收益-0.046元,每股净资产-1.75元。公司已连续两年亏损,公司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事实说明,公司的债务重组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两年多的漫长过程中,尽管公司于2001年分别与18家公司债权人签订了《债务和解协议》,豁免债务及担保6.25亿元,但是,除长江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实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宜昌支行《债务和解协议》的相关手续完成并作了帐务处理外,其它14家债权人的《债务和解协议》的相关手续未全部完成,未进行帐务处理。
可以说,在重组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将集中精力解决债务问题,这是影响重组的一个关键因素。可眼下,唯一的经营性资产又被法院给"卖"了,显然使公司本就艰难的债务重组雪上加霜。历史上那些《债务和解协议》能否继续执行也就有了更大的不确定性。
(殷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