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5月27日消息: 据《证券时报》报道,贵航股份(600523)日前公告称公司将变更5个募集资金项目,涉及金额共计12681万元,并决定将募集资金5000万元投资贵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占该财务公司增资后股本的16.67%,成为其第二大股东。公司同时通过决议,决定2004年在贵航财务公司
存款3000万元或累计贷款5000万元。
贵航财务公司是公司的关联公司,为1994年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原是公司大股东贵航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后经包括此次增资在内的两次增资,其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贵航集团共计出资20100万元,占增资后总股本的67%。
向关联企业投资,原本是上市公司经常之举。但是,此次贵航股份向贵航财务公司增资,背后却似乎另有隐情。根据公司早在2002年3月公布的公告,公司就向贵航财务公司投资5000万元,但当时的说法是,公司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但公司后又在2003年度报告中承认,公司变相挪用募集资金总额达12660万元,其中就包括投资贵航财务公司的5000万元。如此说来,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实际上就是将早已发生的违规行为合法化而已。
按照公司的说法,贵航财务公司2001年净资本收益率达到7.495%,2003年股本加大摊薄后资本净收益率仍有4.99%。公司在2002年和2003年分别从该项目取得投资收益100万元、200.96万元。而公司自身的主营业务却远没有财务公司赚钱。公司在2003年的净利润只有541.72万元,每股收益为0.02元,净资产收益率只有0.76%。2004年第一季度公司已经陷入亏损境地,为亏损27.80万元。如此的经营业绩,怪不得公司要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将投资财务公司作为公司的一个重要投资方向。
但是,如果换一个说法,在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陷入困境的情况下,资金不被用来改善公司经营状况,而是去投资财务公司,不知道算不算舍本逐末?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