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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运作、取信市场

证券之星 作者:周杨 2004-05-31 12: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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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1日,新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将正式实施。这是中国基金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基金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相对完整和规范的法律监管体系,是任何资本市场都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基金业在我国只有短短十多年的历史,但是发展速度很快,今年年初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证券投资基金作为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内容,为基金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更进一步推动了基金规模的迅速扩容。基金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规范的法律体系的支撑。从这个意义上看,《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和实施必将是中国基金业和资本市场发展历史上的又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将对中国基金业以及资本市场和金融业的健康发展都将产生重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学习和研究这部法律,我们得到如下几点体会:

一、《证券投资基金法》注重保护投资者利益。在资本市场中,制定法律的最根本、最核心的目的就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国内外基金业发展的历史已经证明,只有把投资者的利益放在首位,诚信运作,才能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投资基金法》明确地规定了基金管理人的首要职责就是为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服务,而不是稳定市场。如何才能保证投资人利益?《基金法》与以往投资基金立法相比,最大突破在于规定了基金财产独立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从而在法律上明确肯定了基金的独立法律地位,有力地保护了持有人的财产权利。其次,《基金法》对投资者的利益还表现在提升基金持有人的话语权上。如基金持有人有权建议召开持有人大会,有权对基金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等。这样,基金投资者对基金的业绩评价,不仅可以“用脚投票”,也可以“用手投票”,从而使自己的利益更好地得到保护。第三,规定了民事赔偿优先原则,即当事人在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证券投资基金法》明确了市场参与各方的主体地位,并规范其各自运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是基金运作过程中的两个重要主体,《投资基金法》对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规定了严格的进入门槛,并要求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按照法律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从事基金相关活动。《基金法》强调了基金合同在规范基金管理各方当事人权责的重要作用,并对基金合同的内容作了详细规定。同时规定,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对违反基金合同给基金财产或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分别对各自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这种对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责权利的清楚明确的规定,必然会促使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尽到忠实与善良管理的义务,规范运作,从而促进基金行业的良性发展。

三、《证券投资基金法》为基金产品创新留出空间。《基金法》的立法体现了相当的前瞻性,为日后管理人在基金组织创新、业务创新与产品创新上预留了许多空间,如对于私募基金、委托理财业务、公司型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基金中的基金、保本基金等都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这些空间无疑将对管理人开拓业务、进一步施展专业管理才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将加剧基金市场的竞争与分化,对管理人的业务与创新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基金法》取消了原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每个基金投资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额的80%、持有1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等限制, 基金产品设计的自由度增大了,有利于基金风格个性的形成,有利于基金管理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理财服务。这些都为
基金公司的发展创新提供了很好的空间。

《基金法》的颁布实施,给基金业的规范发展制定了新的游戏规则,给市场中各参与主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设定了全新的、公平一致的起跑线,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谁能够更快地适应法律的变更和调整,规范运作、取信市场,谁就能在新一轮的竞争和发展中取得领先优势。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并已于3月成功发行了第一只股票型基金产品“申万巴黎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成立伊始,就将“规范运作、取信市场、创建品牌、服务客户”的思想作为公司的宗旨和目标,并切实贯彻在公司的日常运作中。为更好地在公司内部贯彻落实《基金法》的要求,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公司从筹建时起就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在严格遵守以往各项法规和规则的基础上,也十分重视对新法的学习和研究。考虑到新法正式实施后监管层还将陆续出台一些实施细则和配套办法,而这些细则和实施办法与原有规定相比可能有所调整,因此目前公司相关部门正着手准备各项内控制度的修订,以使之符合修改后的法律规定。盛利精选基金发行的过程中,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对基金销售问题发出了规范通知,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要求在营销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通知的有关规定,杜绝销售中的不正当竞争和可能对投资人产生误导的行为。盛利精选基金整个发行认购过程规范有序,获得了市场各方的普遍认可和好评,同时也取得了不错的首发销售业绩,这个成果进一步坚定了公司规范运作、创建品牌形象的信心。由于盛利基金的投资建仓期跨越了从旧法过渡到新法的阶段,公司专门对新旧法律在投资方面的不同规定和限制进行了研究,要求投资部门严格遵守不同阶段的规定,从而保证各项投资活动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投资人创造良好的回报。

二、加强对创新业务的研究。创新是金融市场得以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中国基金业虽然发展的历史并不长,但由于原有法规规定不明确以及限制较多等原因,目前市场中各基金公司的业务和产品较为雷同,处于低层次的竞争阶段。《基金法》实施后,对创新业务和产品的研究能力应当成为基金公司竞争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作为一家中外合资的基金公司,申万巴黎力争为市场提供全新的产品和服务。公司目前正致力于对下一个基金产品的研究开发。同时,针对社保基金管理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等的陆续出台,公司正积极组织力量进行社保基金管理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研究。另外,公司将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积极探索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的途径。

三、注重保护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基金法》将保护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作为立法的宗旨,公司在全面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力争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盛利精选基金的持有人接近15万,远远超过公司原先预计的客户数量。在客户服务人员紧张的情况下,公司通过增加客服电话、紧急调动人力加班加点等办法,确保在客户数量超负荷的情况下不降低服务质量。针对因各种原因导致的持有人无法收到开户确认书和基金账户卡的情况,公司客户服务人员不厌其烦地按照客户留下的电话再向客户确认其通讯地址、重新邮寄。同时敦促各代销机构严格按照公司提供的客户服务标准向客户提供服务。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保证持有人能在申万巴黎基金管理公司享受到最好的客户服务。

作为一家力争通过规范运作树立市场形象、注重长远发展的公司,我们期待着《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正式实施并且推动基金业和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而每个市场参与者,包括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能得到公平的保护。

(申万巴黎基金董事长 姜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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