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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金投资子公司起诉合金第二大股东绅仕达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周杨 2004-07-07 14: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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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7月7日消息: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合金投资(000633)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太湖企业有限公司因存于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购买国债的8000万元被挪用,而起诉合金投资第二大股东北京绅仕达投资有限公司,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绅仕达履行41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公告称,苏州太湖与被告曾于2003年6月17日签订了《担保合同》,约定苏州太湖出资8000万元,存于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山路营业部用于购买国债并由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德恒证券既未将苏州太湖的8000万元用于购买国债,也无相应资金可以偿还,同时因被告现有资产仅能偿还原告部分出资额,因此苏州太湖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履行41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6月30日做出裁定:冻结被告绅仕达银行存款41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法院现已采取措施,冻结被告持有的合金投资32,583,918股股权(其中32,400,000股已被质押冻结)。

  资料显示,截至2003年年底,绅仕达持有合金投资法人股32,583,9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6%,其中32,400,000股已质押或冻结。

  合金投资2003年年报显示,公司为苏州太湖企业有限公司的三笔银行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协议签署日分别是2003年6月26日、2003年6月27日、2003年11月26日,担保金额分别是4000万元、3000万元、3400万元,三笔担保均未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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