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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信息披露函待完善(证星点评)

证券之星 作者:郑立平 2004-07-27 09: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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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机构专用席位频频在中小企业板块亮相,而在主板市场却是销声匿迹。难道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并不青睐主板市场?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其原因就在于现行的主板市场交易公开信息制度存在缺陷。
证券之星7月27日据上证报:近来机构专用席位频频在中小企业板块亮相,而在主板市场却是销声匿迹。难道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并不青睐主板市场?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其原因就在于现行的主板市场交易公开信息制度存在缺陷。
 
  现行的主板市场公开信息制度依据的是1997年发布的《关于对A股和基金交易实行公开信息制度的通知》。该通知显示,主板市场需要公开交易信息的主体是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席位(或席位分支)。按照这个通知,只有证券营业部拥有的席位才会公开,而诸如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等拥有专门席位的市场投资主体则不需要亮相,因为这些投资主体不是证券营业部。
 
  制度的缺陷正在于此。自1998年证券投资基金面世以来,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等市场新兴投资主体一直都拥有专门的席位。这些影响力与日俱增的新兴投资主体不需要披露交易情况,必然影响到主板市场公开信息制度的透明性。

  中小企业板块则比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要求,公开交易信息的主体是会员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多了个或字,就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新增交易主体的交易情况。这也是机构专用席位频频在中小企业板块亮相的主要原因。

  与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交易特别规定相比,主板市场公开信息制度所公开的信息过于模糊。以交易金额为例,主板市场要求公开的信息只是证券的成交总金额;而中小企业板块要求公开的信息内容还包括买入、卖出金额数量等,后者显然更有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证券公司正在推行大集中交易体制,因此即使是今年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也有需要完善之处。交易体制的大集中,预示着往常的一个营业部专用的席位,现在会变成几个营业部,甚至是该证券公司旗下所有营业部共用的席位。这样的话,公开交易信息显示的证券营业部名称只是一个代名词,而无实质性意义。所以市场人士建议能否将公开证券席位的方式改为公开投资者账户,这样更有利于提高公开信息的有效性。(记者 杨大泉)
  上海证券报


证星点评:

截止到上周末为止,中小企业板设立已"满月"了。期间中小板企业26家股票涨涨跌跌、起起落落如同跳动的音符,奏响了中小板企业市场的进行曲。股价涨跌本身是市场资金博弈的最终结果,而每天交易结束后,深圳活跃的异常股因《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要求,深交所会在其网站按时公开交易信息的主体会员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且多了买和卖的归类,能够较准确地反映新增交易主体的交易情况。这也是机构专用席位频频在中小企业板块亮相的主要原因,使所有投资者能及时知晓机构的动向。

周二有媒体对目前沪市现行的主板市场公开信息制度表示关切,并且认为现行的主板市场交易公开信息制度存在缺陷。的确,沪市主板信息制度披露是由1997年颁布的,是在开放式基金发行前制定的信息披露制度,所以《关于对A股和基金交易实行公开信息制度的通知》未能达到与时俱进的状态显而易见的。

深圳制定更为严格的中小板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一方面使信息交易更加透明化尽可能地符合"三公"原则;另一方面是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能客观地减少机构大户恶意操纵市场几率,所以得到市场人士的一致赞同。回眸沪深两地市场刚刚设立之初,被市场称之为"龙虎榜"交易回报软件,曾在各营业部机构大户室内广为流传,部分机构大户借其所拥有的优势拼命掠夺中小投资者的"血汗钱",随后有关部门及时出台了相关举措,对交易所的交易信息进行了升级加密处理,从而堵绝了在交易信息方面不对称的现象,较好的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但自1998年证券投资基金面世以来,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等市场新兴投资主体一直都拥有专门的席位。却没有及时的反映出机构交易信息制度,一般投资人要了解基金的所做所为必须要在季报和年报中了解,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若这些影响力与日俱增的新兴投资主体不需要披露交易情况,必然影响到主板市场公开信息制度的透明性。所以有关部门是否有必要对此进行一番研究,从大局出发是否也让信息更加透明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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