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星点评本周网友调查http://info.stockstar.com/service/survey/wsdc.asp
如果实行类别表决机制将会:
1、 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45.38%
2、 对目前市况影响不大 10.50%
3、 有利于市场的长期稳定 44.12%
类别表决机制可以说是在目前股权分置情况下推出的一项制衡机制,要求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须获得参与表决的50%流通股同意。通过类别股东表决机制,赋予公众投资者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以保证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解决方案的公平和市场的稳定。据悉,讨论稿(草案)中的特定事项基本锁定于一些,如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问题、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中小流通股股东与控股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矛盾突出与集中的地方。
截止9月16日在证券之星网站上近300位投资者发表了自己对实行类别表决的看法:45.38%的投资者认为,实行类别表决切实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减少侵害流通股股东权益现象的发生,那种高价圈钱的事将成为过去。同时有利于公司治理的透明、公开,公司治理在一股独大环境下往往成为大股东装饰门面的工具,变相担保从上市公司捞钱的事时有发生,类别表决机制让股民成为真正的股东,防止重大事项大股东的暗箱操作,维护自己的权益。
只有10.5%的投资者认为,实行类别表决将有利于股市的长期稳定,尽管“类别表决制”对上市公司来说,存在长远利益与流通股短期利益间的矛盾,但透明的公司治理,将使投资者买卖股票更趋理性,熨平股价的剧烈震荡。总之,类别股东表决制度的建立,将使流通股股东对大股东形成一定的约束力,为流通股股东行使权力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这是现实而有效保护流通股股东权益的手段,也有利于市场的长期稳定。
44.12%的投资者认为,实行类别表决被认为是市场表现不佳甚至有崩盘危险的症结所在,宝钢融资事件、电广传媒债转股问题都是这种现象的集中体现。所以建立制衡机制,制约大股东的强权,类别股东表决机制不失为一种权宜之计。当然公司治理的最终解决要依靠全流通方案的推出。(证星特邀 国金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