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11月2日据上证报:记者昨日从财政部获悉,随着央行10月29日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后,财政部也对2004年凭证式(六期)国债的票面利率及提前兑取分档利率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本次调整以10月29日为界,2004年10月29日(含当日)后购买的本期国债,其持有到期票面利率和提前兑取分档年利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浮。持有到期票面利率3年期上调至3.37%,上浮72个基点,5年期上调至3.81%,上浮81个基点;提前兑取分档年利率,3年期和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息,满半年不满2年按0.72%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2.25%计息;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3.33%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3.51%计息。
而2004年10月29日(不含当日)前购买的本期国债,其持有到期票面利率和提前兑取分档年利率仍按原规定执行:持有到期票面利率3年期2.65%,5年期3.00%;对于提前兑取分档年利率,3年期和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0.63%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0.72%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1.44%计息;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2.61%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2.70%计息。(记者 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