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12月27日据上证报:上市公司2004年度报告即将登场,沪深证券交易所今日分别发出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凡在2004年12月31日之前上市的公司,应于2005年4月30日前完成200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
为避免上市公司年度报告过于集中披露,上证所在上市公司预约时间的基础上,根据均衡披露原则,每日最多安排45家上市公司公布年度报告,深交所每日最多安排25家上市公司公布年度报告。
通知规定,未在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全年业绩进行预告,或者预计全年业绩完成情况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05年2月1日。
与以往相比,沪深证交所对2004年报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
--上市公司2004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中,说明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同时说明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上市公司应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4年修订)的规定,要求注册会计师对200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进行核实,并在审计报告后附的会计报表附注中包含非经常性损益的。而发行可转换债的上市公司应按股票上市新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年报中增加披露转股情况等。
--上市公司在本次年报中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要求,在年报披露之前或与年报同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予以披露。
深交所还特别强调,今年上市公司将新增递交公司审计报告原件、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果公司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应按照股票上市新规则有关规定向深交所提交独立董事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等相关文件。上海证券报记者张炜 韦泽元
证星点评:
每年一度的年报披露又将如期展开,这不仅是上市公司每年所必须交出的一张答卷,而且也是展示给每一位投资者的一张"成绩单".按照两地交易所的规定,04年年报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对不能按期披露将停牌,深交所将进行公开谴责。
从历年的年报披露来看,每年总有几家上市公司因种种原因不能按要求拿出年报,而两地交易所的谴责"王牌"似乎还远远达不到以儆效尤的目的,因为不能按时交出答卷的上市公司往往又是一些问题成堆的劣质公司,交易所在对上市公司进行谴责的同时,应该对掌管上市公司动作的高管层加大处罚力度.唯有如此才能让公众股的利益不受到侵害,真正开创一个"三公"环境,让市场在高效率的环境下动作.
与此同时,交易所还规定业绩预告不得晚于1月31日;防止业绩提前泄露;盈利不分配应说明原因.其中,交易所对上市公司2004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说明原因,并说明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这同管理层提倡企业分红一脉相承,如果某些上市公司是一个一毛不拨的"铁公鸡",并且还要在证券市场中张开"血盆大嘴",吞噬证券市场有限资源,那么,有必要加以限制.经过前几年对证券市场"掠夺性"开采,证券市场的投资人信心日渐低落,所幸的是管理层已意识到了这一点,新的年报披露要求也是管理层所做的一种姿态和一种努力,希望证券市场尽快回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中来.如果所有上市公司都能按时按规披露年报,那么04年年報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內容上都值得期待,而过去一年中国经济的良好表現也必然会在上市公司业绩中得到充分的体現,这也是每一位投资者所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