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1月4日据上证报: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发出通知,决定2005年1月1日起废止2001年3月29日发布的《关于证券公司推荐发行申请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证券公司推荐企业发行股票不再实行证券公司自行排队,限报家数(俗称通道制)。
据介绍,通道制始于核准制实行初期。当时,为配合证券发行核准制的推行,提高申请发行股票企业及申请文件的质量,维持证券发行核准工作的正常秩序,中国证券业协会
从行业自律角度出发,发布了《关于证券公司推荐发行申请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了证券公司推荐企业发行股票实行证券公司自行排队,限报家数的方案。截至目前,共有83家证券公司拥有通道318个。
中国证监会发行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道制在促使券商加强风险控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方面曾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的发展,其弊端也逐步显现:一是投行业务竞争受限,优胜劣汰难以实现;二是券商看重通道资源的利用,缺乏对企业质量的重视。2003年,为进一步深化证券发行上市制度的市场化改革,从制度上调动市场的力量共同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中国证监会总结核准制以来的经验,发布实施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2004年以来,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保荐制度已为市场广泛理解并得到贯彻落实,保荐制度的效果逐步显现,废除通道制的各种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这位负责人指出,2004年以来,随着保荐制度的贯彻落实,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的风险意识有较大幅度提高,对项目的把关更为严格,证券发行上市的市场约束机制已经初步建立,具体表现为保荐机构的318个推荐通道持续大量空余。据统计,2004年7至8月份通道空余总量为150多个,在9至12月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停发的情况下,通道空余数量仍维持在140多个,占现有通道总数的45%左右,远高于前几年的水平。在此情况下,通道已没有存在的必要。
这位负责人还指出,保荐制度实施之初,中国证监会已在《关于实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在保荐制度实施一段时间后,根据市场情况,现行推荐通道将予废止。因此,市场对通道废除有明确的预期。同时,市场各方也普遍呼吁尽快取消通道,进一步发挥保荐制度的作用,强化市场约束机制,促进中介机构的良性竞争,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在回答记者提出的关于通道废除是否会导致推荐家数增加的问题时,这位负责人认为,废除通道并不意味着保荐机构推荐企业发行上市数量的增加,相反,通过保荐制度实施建立起来的证券发行上市约束机制,将有利于真正发挥市场对发行人质量的约束机制,促使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切实担负起把好资本市场准入关的作用。保荐制度实施以来,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推荐企业发行上市数量的大量减少、通道大量富余的事实已说明这一点。
上海证券报记者 林坚
证星点评:
随着时钟走向05年1月1日,实行四年有余的通道制新股发行模式正式寿终正寝.由于历史原因,国内共有83家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券商拥有通道总数318个,但全国进入辅导期的公司多达上千家,股市持续低迷数年,新股发行和上市的节奏不得不放缓,然而新股发行模式在通道制的约束下,大有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之势。这种情况下,通道数量一定程度上就变成了券商投行收入的“配额”,通道被视为券商投行的生命线。 由于通道数目的固定未能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也导致了“寻租”现象的产生,引发了内地证券市场"王小石"案件;有些券商通道短缺或暂时受堵,不得不通过私下买卖、租借等途径将项目转移到通道剩余的券商名下;租借者将把部分承销收入让渡给通道出租者作为回报。由于上市公司的名义发行主承销商、上市推荐人与实际不一致,有些项目还可能存在某些重大隐患,而另一些小券商则凭借手中的通道向急需上市融资的中小企业“狮子大开口”,承销费用要价远远高出3%的比例,增加了上市公司融资的成本。
通道制新股发行模式正式寿终正寝.实施保荐人制度,券商将承担更多更具体的连带责任,许多责任还会落实到券商的高管人员和项目人员。职责的加大使券商不仅会慎重选择上市发行人,也会敦促发行人慎重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因为,如果合作伙伴不诚信,券商也会跟着倒霉。可以预见,随着上市保荐制的实施,证券公司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的责任机制将会发生根本的转变,可以促使我国证券发行进一步规范发展。 当然,实施保荐人制度后,也非是铲除政券市场新股发行中所有产生腐败现象的灵丹妙药,也不能保证所有的新股决非"歪瓜劣枣",谁也不能保证类似"琼花事件"的丑闻偶尔再度出现,而管理层仅仅给保荐人等相关人员和机构暂停三个月的承销业务惩罚显然是远远不够的,有关方面必须对可能再度出现的违规事件或给证券市场造成极大负面影响的败类加大惩罚力度,唯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堵住劣制公司的蒙混过关后上市圈钱行为.从真正意义上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改善证券市场基础,实现真正的优胜劣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