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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获营业税优惠 券业年减负可过亿(点评)

证券之星 作者:郑立平 2005-01-06 08: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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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出台资本市场营业税优惠政策,并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证券之星1月6日据上证报:业内人士估算券业年减负可过亿元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出台资本市场营业税优惠政策,并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该政策明确,准许证券公司代收的以下费用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为证券交易所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代理他人买卖证券代收的证券交易所经手费;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代收的股东账户开户费(包括 A股和 B股)、特别转让股票开户费、过户费、 B股结算费、转托管费。

  其他资本市场营业税优惠政策还包括:准许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准许上海、深圳、大连期货交易所代收的期货市场监管费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准许期货经纪公司为期货交易所代收的手续费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蒋健蓉说,根据这个通知,证券公司为证券交易所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代理他人买卖证券代收的证券交易所经手费、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代收的股东账户开户费等费用准许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这就意味着证券公司的实际营业税税负将有所降低。按照2004年的情况计算,全年股票交易量大约在43000亿元左右,证券公司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交所经手费费率合计为0.015%(双向),全国平均的营业税率大约为7.2%,单计算股票交易这部分,优惠政策可使整个证券业营业税负降低9000多万,若再考虑基金、国债等交易部分,以及股东账户开户费等可计税扣除的费用,则将降低券业税负过亿元。

  一家券商的财务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给予券商在营业税税基上的优惠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证券公司的税收负担,显示出相关政府部门对券商的扶持力度在不断加大。(记者 程勇)
  上海证券报


证星点评:

伴随着股市的寒冬,券商的日子如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可以说,有为数不少券商正处在生死的悬崖边苦苦挣扎.造成券商奄奄一息状态,除了市场大环境的因素外,更主要是券商本身治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在作祟.周四媒体报道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出台资本市场营业税优惠政策,并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这是有关方面给券商减负的一大举措,能给整个券商业降低税负过亿元.

当然,周四有关方面对券商出台的减税政策,仅仅是治标而不能治本.众所周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券商所积累的深层次问题也不是仅仅靠减负能够化解的。如果券商没有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没有完善的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再多的财政减负也无法填补券商的资金黑洞。因此,在减负的同时,需要采取完善的法律法规手段来推动券商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和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并建立独立、高效的监督管理体系。与此同时,给所有券商同时减负时,也并没有起到扶强淘汰作用,部分奄奄一息的券商仅仅给予一些财政优惠政策还是难以改变它经营不佳的生存环境。因此,有必要大力推进券商的整合,将不能够达到最低标准、经营不佳且在短期内亦无法改善的金融机构,可以采取勒令破产、合并、暂时停止营业以及拍卖等方式加速淘汰减少券商数目;同时,要适时支持优势券商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让券商业在经历这次寒潮后真正能茁壮成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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