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1月14日据上证报: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管理办法年内完成修订
昨日,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期间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国资委目前正抓紧研究出台规范中小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管理层收购(MBO)的有关办法,快则春节前后,晚则今年一季度之前。他还透露,抓紧修订和完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管理办法,也是今年要完成的任务之一。
李荣融表示,出台规范中小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管理层收购的有关办法,主要是对《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和去年初国资委和财政部共同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补充和细化。
据了解,去年初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对包括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批准程序、法律责任等在内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全部价款,受让方应当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李荣融在昨日召开的工作会议上也对相关问题作了阐述。他说,去年6至11月,国资委会同财政部、检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先后组成了10个组,对21个省市区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情况进行了督察,督察报告已经上报国务院。国资委提出的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工作思路,国务院已经同意,国资委将尽快组织实施。(记者 卢晓平)
上海证券报
证星点评:
据周五媒体报道:国资委目前正抓紧研究出台规范中小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管理层收购(MBO)的有关办法,快则春节前后,晚则今年一季度之前。该办法出台主要是对《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和去年初国资委和财政部共同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补充和细化。
众所周知,由于历史原因以及相关法规的不健全,违规事件屡屡发生,不同程度地导致了部分国有资产的流失,例如:曾经有过的MBO经常出现相关各方集团公司(股权出售方)、股份公司(股权被出售方)和收购主体(管理层)在许多案例中实际上是一批人,很容易出现自卖自买的情形;他们在利益驱动下,许多MBO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通过多分红、利润操纵等违规方式,来达到降低净资产(甚至有的案例还公然以种种理由来对净资产打折)、进而操纵国有资产出售价格的目的。不仅如此,而且许多地方进行MBO最诱惑人的就是“黑箱操作”,通过向银行抵押贷款,不用出钱,有些甚至是空手套白狼等等。
新办法的即将出台,能最大程度的让MBO要做到向社会公开转让信息,公开竞价转让,禁止暗箱操作,防止收购者“自买自卖”国有产权的现象发生。意味着我国对国有资产的处理从盲目退出进入到有序管理的阶段,将使我国的国资管理进入一个规范化时代,国有资产的重组和改制也将进入一个成熟期。从而有效保证MBO规范运作,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阻止一些地方政府“乘乱”处理国有资产,无节制的实行“国退民进”,而新办法的即将出台,规范重点也是保证收购国有产权的资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