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专稿 - 证星视点 - 正文

开放式基金获准场内交易(点评)

证券之星 作者:郑立平 2005-07-14 08:06:2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沪深证券交易所推出开放式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据介绍,"上证基金通"业务即将正式在上证所推出,银华基金管理公司的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将成为首只通过"上证基金通"在上证所挂牌的开放式基金。证星点评认为,此次交易所相关业务细则的推出,它迎合市场需求,是一件顺民意的事情。
证券之星7月14日消息:据上证报报道:○沪深证交所分别发布相关业务实施细则

  ○上证所将推出"上证基金通",深交所近期率先对六只LOF开放

  沪深证券交易所推出开放式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据介绍,"上证基金通"业务即将正式在上证所推出,银华基金管理公司的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将成为首只通过"上证基金通"在上证所挂牌的开放式基金,而已在深交所挂牌交易的南方积配等六只LOF也将于近期开放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沪深证交所今日分别发布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业务办理的实施规则,内容包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申报、登记结算、暂停和恢复等。规则规定,持有中国结算上海、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普通股票账户或者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委托其指定交易的交易所会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该规则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规则规定,投资者申购、赎回开放式基金采用"金额申购"、"份额赎回"方式,即以金额填报申购申请,以份额填报赎回申请。

  与之相配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也将于近日发布《开放式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赎回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分别从账户管理、登记托管、场内申购赎回处理、资金结算、风险管理等方面规范开放式基金场内申购赎回的登记结算业务。

  有关人士认为,中国结算的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与沪深交易所场内交易渠道实现联网,加上已完成系统对接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场外代销体系,一个渠道广、效率高的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平台将搭建成型。

  昨日,上证所召开"上证基金通"新闻发布会。理事长耿亮、总经理朱从玖出席发布会。朱从玖表示,"上证基金通"的推出有四大亮点:首先是推动了基金产品营销的专业化,其次是广泛拓展了证券交易统一平台的应用,第三是促进了交易所服务工作的深化,第四是推动券商加强营销渠道建设和客户培育。朱从玖特别强调,"上证基金通"作为通过上证所进行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专业化平台,它的推出既是上证所服务于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上证所实施服务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一环。

  发布会由上证所副总经理方星海主持。上证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上证基金通"的优势可以概括为二点:其一是高效、统一、便捷和安全的专业交易平台。投资人只需要拥有一个上海证券账户,直接通过会员系统的电话、网上、柜台操作等进行本所挂牌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赎申报,非常便捷。其二是快速、权威、完整、方便的基金信息集成平台。投资者通过上证所的行情发布系统可及时了解在上证所挂牌的开放式基金净值信息。

  该负责人表示,"上证基金通"将开辟开放式基金募集、申购、赎回新渠道,为基金管理人、代销券商、基金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基金市场参与主体多方共赢的目标,为资本市场搭建起立足于资本市场的融资新平台,对资本市场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昨日就推出开放式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接受采访表示,推出该业务是基金市场的一项重要业务创新,是深交所改进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开放式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推出,充分利用交易系统网络优势为投资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基金投资渠道;为基金管理公司增加基金持续销售渠道,降低销售成本;为证券公司增加新的经纪业务。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功能,使投资者可直接通过交易系统参与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和交易,省去办理跨系统转托管等手续,提高市场运作效率。

  业内人士认为,开放式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这一基金销售渠道的创新,为开放式基金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利于基金行业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投资者降低购买成本获得更多便利,有助于券商增加基金销售市场份额、降低代销业务参与成本。(记者 张炜 殷占武)
  上海证券报


证星点评:

当时钟转入2004年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和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作为证券市场创新产品纷纷面世。上述类型基金发行是在其他基金品种发行疲软的情况下迎合市场需求推出的产品,并一度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同和踊跃认购,其中首只LOF――南方积极配置基金在低迷的行情中曾创下了35.36亿发行佳绩。它不仅创下了去年下半年以来基金发行新高,还在于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系统、基金直销构成的基金营销“三足鼎立”平台。

但事与愿违,与LOF发行后的良好预期以及与ETF火爆的交投相比,LOF基金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后却并没给投资者带来更多的惊喜。出人意外的是,深交所LOF交易进入低迷期,个别LOF基金每日交易量不足十万手,这的确让管理层始料不及。应该说,“LOF与一般开放式基金无异,只是让开放式基金在交易所买卖,随着基金发行进入低谷,单靠发行方式的改变和开放式基金能在场内交易模式创新,已不能引起投资者的兴趣了。”最为关键是依照深交所公布的LOF规则中第十四条规定,“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只能在本所交易,不能直接申请赎回;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只能申请赎回,不能直接在本所交易。”

所以如何摆脱LOF基金发行后的交易低迷,已成为管理层急待破解的一道课题。为此,周三交易所搭起了开放式基金的买卖平台,两所分别发布了相关业务细则,允许近期六只LOF基金在场内开放申购、赎回业务。首先,交易所对交易规则的改变一方面能激活基金活跃度,改变LOF基金有行无市的窘境;其次,随着业务规则改变为交易所带来不菲的监管费和转托管业务费;再者,LOF基金交易的活跃也能为券商业务收入提高拓展了新的渠道。而最为关键的是,交易所本身就拥有便捷和安全以及先进的交易平台,随着交易所部分业务规则的修改,活跃了市场同时也能让闲置的资源用好、用足。此次交易所相关业务细则的推出,它迎合市场需求,是一件顺民意的事情。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