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近日获得该案《司法建议书》,揭开银行资金违规入市的种种手法
时至今日,上海银行界不少人仍然处在一桩金融大案的余波当中———2500万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案件当事人之一是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
该案件所有司法程序近期刚刚全部走完,本报独家拿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此案的《民事判决书》和《司法建议书》,将这桩案件的来龙去脉和操作细节一一剖析,给国内银行业以诸多警示。
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银行人士指出,银行资金违规入市在股市走强时确有发生,但由于操作手法较为严密,通常较少被抓住“把柄”。此番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一案既出,将很多信贷资金违规入市的手法昭然业内。
法院指出,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和外经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以及《贷款通则》关于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的相关规定,因此法院最终判令外经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的系列协议和合同无效。
《每日经济新闻》从二中院获悉,随着股市的持续低迷,与光大银行类似的银行资金违规入市现象最近不断浮出水面。在众多违规入市的方式中,光大银行尚属比较“消极”的,其入市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消除坏账,而少数银行则“积极”将资金流入股市,主动寻求盈利。其中有一家银行从2000年至今操作了100多起类似的“合作”,由于在大多数的“合作”中,银行和券商两头都能赚钱,而账面上也严格“遵守规定”,因此一直未被发觉。
二中院负责审理金融案件的法官分析,大量银行资金违规入市的现象反映出很多银行知法违法,在信贷资金入市的过程中扮演着主导角色。而在光大银行的此项事件中,银行和券商由相同股东控股,利用相互之间的关联关系,银证联手操作资金入市,这已成为信贷资金违规入市的一个重要“暗道”。(来源:严登峰 王磊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