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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纳市上市即遭起诉 分众传媒卷入商业间谍案

证券之星 作者:王治国 2005-07-26 17: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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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海林)刚刚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分众传媒日前卷入一场商业间谍案,上海源创数码公司7月12日向分众传媒发出律师函,要求分众传媒拆卸侵权的楼宇广告机,公开道歉,同时赔偿该公司人民币1.5亿元的损失。


  这个律师函是两年前分众传媒与源创数码一起侵权纠纷案的延续。昨天源创数码代理律师何林向记者介绍说,2003年7月源创数码发现本公司总工程师潘伟在外仿冒公司产品,盗取公司商业机密———广告机设备技术,源创遂向当地公安、工商部门报案,经过公安以及工商调查,发现幕后涉嫌指使人是曾经与源创数码合作的分众传媒。


  当时涉嫌参与仿冒生产的单位――美好数码总经理王鹏向公安和工商陈述,所有的原材料均由分众指定,其每加工一台只获得80元加工费,其技术指导人员为分众派出的潘伟,而此时潘伟仍是源创数码的总工程师。


  事情发生后,工程师潘伟随后不知去向。而今,公安机关仍在侦查中,此事一直悬而未决。而源创数码在分众刚成功上市后不久即抛出律师函给人很多猜想。何林说:“我们现在提出上述要求,主要有两点理由:首先,源创数码受到侵权是在2003年7月,按法律规定,两年内必须主张权利。第二,是因为分众传媒在纳市招股说明书中没有披露侵权细节,对于股民和投资者是故意隐瞒的行为。”分众传媒新闻发言人季先生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源创数码的指控没有根据。该发言人说:“我们有很多资料证明,我们是原创。”针对分众的反驳,何林说:“当时公安机关把相关技术资料移送科技部鉴定证明此举是否涉及商业机密时,最终科技部鉴定潘伟指导美好数码生产的广告机技术属于源创数码的商业机密。”何林表示,如果此案久拖未决,源创数码将单独提起民事索赔。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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