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中国证监会网站上公布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并从16日起实施。与此同时,证监会还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证监会曾于本月7日和12日分别发布了这两项规定的征求意见稿。
两项规定实施的槌声甫落,邯郸钢铁(600001)和三一集团就迫不及待地分别欲尝回购和增持股份的头啖汤。
邯郸钢铁3.5亿元欲回购流通股
邯郸钢铁今日公告,公司将通过上交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公司确定本次回购每股价格不超过5.8元;回购数量不高于6000万股;以回购6000万股计算,回购比例占目前总股本的4.027%,占流通股本的12.161%;回购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5亿元;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期限为回购报告书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据了解,邯郸钢铁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7月28日上午召开2005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业内人士分析,流通A股价格长期低于净资产值是邯郸钢铁拟回购流通A股的重要原因。而邯郸钢铁参与回购“试点”也是为了解决另一个“燃眉之急”:公司2003年发行的20亿可转债尚有198196.7万元未转股,占邯钢转债发行总量的99.1%。2004年11月30日,邯郸钢铁将邯钢转债的转股价向下修正到5.04元。而截至2005年1季度,邯郸钢铁的每股净资产已高达5.47元,其转股价只有上调空间而没有下调空间。
昨日,邯郸钢铁股价收于5.08元,低于每股净资产0.39元。
三一集团2亿元拟增持公众股
三一重工(600031)今日发布公告称,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三一重工社会公众股份。增持股份计划如下:三一集团决定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两个月之内,将根据三一重工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择机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三一重工社会公众股份,投入资金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增持规模不超过其总股本的5%。
对于本次增持行为,三一集团承诺如下:在其增持三一重工社会公众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在三一重工股权分置改革前,三一集团持有三一重工72.42%的股份,均属非流通股;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三一重工63.97%的股份,属于有限售权的流通股。三一重工于6月11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并于今日起实施改革,简称将变更为“G三一”,并对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3.5股派8元,股票全天交易,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