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被责令限期整改的岳华事出三普药业审计不尽职
本报记者 洪其华 发自上海
财政部日前发布第十一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下称“11号公告”),对包括普华永道在内的8家会计师事务所作出了处罚。专家认为,财政部的处罚很有代表性,将给会计行业带来更深层次的思考。
目前,普华永道中国区高层紧急赴京“公关”,希望尽快消减处罚给自己带来的负面影响。
普华永道北京“公关”
由于普华永道在11号公告中“榜上有名”,且被财政部责令整改。本月1日,普华永道中国区高层一并赶赴北京,在紧张地开完一个内部会议后,匆匆赶往财政部,开始了此次“公关”之行。
普华永道一位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普华永道高层对此次处罚表现得非常谨慎,高层到北京就是为了尽快平息此事。”
其实,让普华永道不安的正是这个11号公告。在这份公告中,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在华注册经营机构)和两家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岳华会计师事务所、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同时被责令限期整改。
信息甫出,普华永道北京分所主管合伙人林怡仲立即向媒体作了澄清:“财政部只要求普华永道对这次抽查中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责令整改’是财政部对普华永道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希望普华永道对个别项目中的审计程序问题作出修改,并非行政处罚。”
普华永道高层聚集北京,也是希望能向业界正面澄清财政部的处罚并不严重,普华永道的问题不大。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相关官员向记者明确表示:“责令整改不属于行政处罚,相对于这次对其他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的撤销、暂停营业、警告等行政处罚措施,责令整改的性质并不严重。”
“但有一点是,普华永道在我们的检查中肯定出了问题,所以才会要求他们改正。”该官员表示。
至于究竟出了什么问题,业界不得而知。财政部公布的资料显示:被处理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全面加强了内部质量控制。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解除了两家上市公司客户的审计聘约。
岳华失陷三普药业
此次被同时点名要求责令整改的还有国内大所——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岳华”)。昨天,业内一资深人士向记者透露,岳华被处罚原因是在三普药业(600869.SH)审计上的不尽职。
4月2日三普药业发布的公告显示:“近日,公司接到国家财政部有关文件,就公司200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作出处理决定:经查,2003年公司收入成本核算不实,多计收入1297万元、多转成本530万元,多计当年利润767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对公司财务总监罚款5000元。”
三普药业被处罚,而其审计机构正是岳华。上述资深人士告诉记者:“财政部自2004年6月开始的,对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检查,延伸到了其审计的上市公司,三普药业虚增利润问题正是在对该公司所聘请的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时发现的。检查单位是由财政部组织的驻江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检查组。”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从三普药业财务违规的手段来看并不复杂,公司主要是虚造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而岳华的会计师却未能察觉其中的问题。
上述人士透露,当被检查人员问及原因时,岳华的会计师表示:“当时年报审计确实做得不够认真,对于一些事情没有尽职,如没有对重大应收账款项目作仔细的函证,更没有作现场调查,只是根据习惯性的判断:该公司生产中药类产品数量不受生产瓶颈能力限制就简单得出结论。”
“我们常年与公司合作,有一种默契,因此对于公司的问题也没有认真计较,特别是近年来公司正处于股权转让的关键时刻,包袱也很重。”岳华会计师表示。
相关事务所可能被诉
针对财政部此次处罚,上海国家会计学院CPA研究中心吴建友博士向记者表示,财政部的处罚可能会引发相关的民事诉讼。
吴建友介绍说,自最高人民法院2003司法解释,《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出台后,将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联系起来,利益相关者可以依据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起诉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注册会计师。
“也就是说,财政部的处罚决定是相关利益者起诉的依据。”吴建友说。
而一位业界专家则告诉记者,财政部的处罚给会计行业带来了更深层次的思考,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最终靠什么?像岳华这样拥有多家分所的国内大所,如何摆脱专业思想、质量意识南辕北辙的问题。因为三普药业审计失败正是其陕西分所所为。
“财政部通过公开处罚正是为了维护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形象。”该专家表示,财政部的处罚很有代表性,对外公开的用词也是十分严厉的,财政部把深圳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个典型负面例子,用撤销事务所的处罚来警告更多的小所;而对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令整改则是对国际大所的威慑。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