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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熊市折戟 专家质疑信息透明度

证券之星 作者:郑立平 2005-08-10 08: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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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目前社保基金的来源和支出并不明确,也没有明确的受益人,因此相关的信息披露尚不完善。但是社保基金作为公共养老基金,本着对社会公众负责的精神,其透明度应该进一步提高.
证券之星8月10日消息:据中国经营报:就在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提出“要不断扩大社保基金投资资本市场的资产比例和规模”后,一个利好在坊间不胫而走。业内人士透露,从7月1日开始,社保基金可以投资港股,目前相关方案正等待相关部门批准。但是,人们却无法回避一个事实:根据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日前发布的年报,2004年全国社保基金证券资产浮动亏损高达2.03亿元人民币。这是自2003年社保基金正式进入证券市场后出现的首次亏损。

  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就此指出,美国的养老基金高达13000多亿美元,每年有关部门都会在相关网站上就养老基金的投资情况做出明晰的披露,相比之下,中国社保基金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待加强。

  熊市受挫

  尽管同社保基金1700亿元的总规模相比,区区两亿多元的亏损也许并无伤大雅。但是令人困惑的是,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包括许多专业研究人员在内,似乎没人能对社保基金的投资组合、所投资的股票数量和种类做出较完整的描述。

  事实上,早在2001年,全国社保基金就首次感受到了来自股市的冲击。2001年7月,社保基金理事会以战略投资者身份获配中石化(600028)A股3亿股,发行价4.22元/股。但截至2002年12月31日,其所持有的中石化股票市值已迅速缩水至9.03亿元(以当日收盘价3.01元计算)。全国社保基金股票投资浮动亏损达3.63亿元!

  对于如何控制风险,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在不久前的一次讲话中还提到,“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的最好办法,就是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内。”

  2003年6月,全国社保基金通过委托投资的形式正式进入证券市场。受托的6家基金管理公司分别是南方、博时、华夏、鹏华、长盛、嘉实。社保基金的受托资产大致被分为14个组合,由以上6家管理公司分别管理。2004年,易方达、招商、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也享受到了接受全国社保基金委托进行投资这一殊荣,目前全国社保基金在证券市场已有了19个投资组合。

  针对分散投资的避险策略,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与评价中心的杜书明指出:“目前缺乏做空机制,因此机构投资者尚无法规避由于市场整体下跌带来的系统风险。”

  他分析说:“(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证券出现亏损主要是受到市场的影响。”资料显示,沪指从2004年年初的大约1492点下跌至年末的1266点,累计大约下跌了200多点,跌幅超过了13%。

  真相难窥

  谈到社保基金各投资组合的设定及其在熊市中的具体表现,有关各方或三缄其口、或莫衷一是。
 
 “具体的很难说,因为许多相关的信息都没有公布。”华夏证券专门研究基金的分析师孙庆表示。

  “社保基金研究的不多,去年股票投资好像是亏了吧。”谈到社保基金,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理事长,现任华夏基金独立董事的王连洲似乎也并不比普通百姓了解得更多。

  对此,杜书明指出,目前国内还没有专门的研究人员对社保基金的证券投资行为进行跟踪和研究。“因为公开的信息很有限,所以无法清楚地了解社保基金的投资组合是如何设定的。”

  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监督的机构是财政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则按照各自的职权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除此以外,社保基金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为: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资产、收益、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社保基金发生重大事件,立即报告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并编制临时报告书,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事实上,对于社保基金的资金投向,除了每年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定期公布的年报,人们仅能从上市公司公布的前十大流通股东中看到其身影。而在年报中也找不到社保基金的具体投资信息。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要定期公布季报、年报,其中就包括其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信息。而只有在此时,已成为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社保基金组合才可能“现身”。

  据社保基金2004年年报显示,截至2004年年底,社保基金总资产达到1708亿元,其中股票投资规模约184亿元,占总资产的11%。而在去年10月,有关方面已将社保基金入市上限从5%提高到了25%。另据项怀诚日前透露,今年社保基金用于股票的投资将增加88亿至178亿元。

  公开的信息仅此而已

  “由于目前社保基金的来源和支出并不明确,也没有明确的受益人,因此相关的信息披露尚不完善。但是社保基金作为公共养老基金,本着对社会公众负责的精神,其透明度应该进一步提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此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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