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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心一:证监会将出法规 不达标券商退市

证券之星 作者:郑立平 2005-08-15 13: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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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8月15日消息:据第一财经日报: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上周五告诫券商们说,今后证券公司所有的业务牌照、业务许可都将和自身资本实力、内控水平、合规状况保持一个动态的平衡。他进一步强调说,证监会将来会出台明确的法规,建立证券公司资本、负债等明确的标准,整改后达不到标准的证券公司将退出市场。这表明,与痛苦的券商重组同时进行,中国证券市场正实施与国际接轨的动态监管,推动全面创新。

庄心一是在上周五在北京举办的“证券公司创新与发展研讨会”上发表上述讲话的。

湘财证券战略创新委员会主席施光耀就此评论说:“与正在进行的券商重组而言,这个动态监管的开始,对资本市场长远影响很重大,重组是对历史问题积累的现状进行解决,但是重组完成以后怎么办?动态监管则做了一个回答。这将能够增强券商全行业的风险意识、内控意识,促进全行业的健康。”

证券公司的发展、创新、改革已经成为证券行业内外共同关注、重视的课题。当前的证券行业正在困境中崛起,正在努力复苏,因此,现在探讨证券公司的创新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庄心一认为,首先,改革、创新是目前证券公司继续发展的唯一选择,证券公司必须重新塑造自己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整个金融体系内金融机构之间的此消彼涨,已经经历了三个轮回,其中最重要的规律,即一条主线,正是全面的金融创新。因此,证券公司面对挑战,必须遵循客观规律,通过创新,通过改革,才能达到持续发展。

其次,证券公司创新改革应当围绕证券市场的改革和发展这个中心,并为此服务。证券公司应当以功能完善、产品的增加为目标,抓住主业,做大基础。在这个过程中,证券公司的创新改革将支持、服务于证券市场改革,以维护证券市场的发展,因此,改革和发展是证券公司自身、必然的责任。

第三,证券公司严格自律、有效内控是创新的前提和基础。监管制度的完善和效率的提高,也是影响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的要素之一。因此,创新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市场整体制度创新有关。监管机关严格执法是公平、效率的最重要体现。当前正在进行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改革,各方都要以此为契机建立起优胜劣汰的机制。他说,今后证券公司所有的业务牌照、业务许可都将和自身资本实力、内控水平、合规状况保持一个动态的平衡。他要求每家公司都要努力把自身既有优势化为发展的资源,建立长效的行业发展机制。

第四,创新是集体行为,因此市场各方要同心同德,密切合作。证券公司、交易所、结算公司、证监会系统,必须共同行动起来,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和迫在眉睫的时机,用改革来加快证券市场复兴的进程。

沪深交易所有关负责人也在会上表示,正采取各种措施为推动证券公司创新发展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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