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8月16日消息:据证券时报报道: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稳步推进,为消除制度性障碍找到了有效的解决途径,资本市场面临着重大的转型与转折。在这样的背景下,几年来遭受重创的证券公司,也向往着在全新制度环境下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证券公司全行业通过改革与创新实现规范发展的条件已经初步具备,力争在两年之内,基本化解现有风险,同时有效防范新的风险。”上周五,在“证券公司创新与发展研讨会”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为券商“新生活”的到来给出了时间表。
摸清底数 暂度难关
从高危券商的妥善处置,到优质公司对风险券商相关业务的稳步托管,再到汇金、中建投等对相关券商的市场化注资与重组,近期的种种迹象显示,券商综合治理的序幕已经拉开。而业内人士更是将整个综合治理过程分成了两个明确的阶段:近期目标是到今年底,主要任务是摸清底数、暂时度过难关;远期目标是到2007年底,目标定位是基本化解现有风险、重建新机制。
“摸清底数、暂度难关”的任务是艰巨的。为了摸清底数,监管部门早就明确了“讲实话、真整改、定责任、给时间”的政策。据权威人士透露,今年10月底前基本可以摸清券商的经营、财务状况和风险底数。在此基础上,交清底数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的公司,将会获得半年到一年半的时间进行整改。按期完成整改计划、有效化解风险的公司,就可以进入规范类券商阵营。
具体而言,就是要在2005年底前基本完成账外账清理,优质公司公开披露财务信息;杜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新增挪用,实现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独立存管,具备条件的券商都要实现第三方存管;全面实施改革后的国债回购交易结算、资产管理和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制度。与此同时,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及时关闭一批自救无望或严重违规的高风险公司,并探索多样化重组模式;采取措施缓解券商阶段性流动性困难,帮助底数清楚、整改有望的券商度过难关。
对于不符合最低监管要求、在限期内整改无效的公司,估计管理层将会安排其退市。“要以综合治理为契机建立起优胜劣汰的机制。”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日前所表述的观点验证了业界的猜测。不仅如此,“今后,证券公司所有的业务牌照、业务许可都将和自身资本实力、内控水平、合规状况等保持动态的平衡。”
夯实基础不留后患
“风险处置、日常监管和推进行业发展要三管齐下。”尚福林日前的这一表态是当前券商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
在这一基本思路下,就需要对当前高风险公司迅速采取控制和处置措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找准风险的来源,从而加大基础性制度改革力度,从根本上消除风险隐患。
循着这一思路,完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制度成为改革的第一步。本着分步实施的原则,监管层将对发生新增挪用的公司或使用公共资金的公司立即强制实行第三方存管。其他公司今年底前要全面实现独立存管,部分有条件的公司将完成第三方存管。
其次,国债回购交易结算制度的改革也成为重点之一。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有关实施细则将很快公布,并将从未占用客户国债的公司开始分批实施,今年底前适用于所有券商。届时,将进一步明确债券回购中客户、证券公司和登记结算公司的关系和各自责任,对国债现券质押手续和证券公司与其客户之间的委托合同进行完善并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将明确原有质押式回购交收违约的处理规则,对已经出现国债欠库的券商,将要求其提供担保物,或由登记结算公司强制转移其自营证券。
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制度的改革力度也将加大。改革完成后,资产管理客户的资产必须交由第三方存管,同时可能提高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单笔委托资金的起点,券商必须将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帐户报上海、深圳证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备案,同时将严禁接受个人以机构名义和机构以个人名义的委托,或者违规面向个人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化解风险重建机制
关于远期目标,业内人士描绘了这样一幅图景:2007年底前,券商能够全面实施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并且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实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化解,盈利模式明显改善,没有行业性重大风险隐患,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全面树立;公司数量与结构基本合理,市场定位清晰、明确,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形成;券商的市场创新和中介功能得到增强,相关法律制度比较完备等。
业内人士认为,为了实现这一远期目标,还需要经历许多场攻坚战。
首先,全面实行分类监管成为业界共同预期。权威人士透露,今年内将重点做好一、二类公司的评审工作,明年上半年有望公布证券公司净资本规则和风险监控指标体系。与此同时,券商证券自营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近期有望公布。将来,证券交易所可以及时发现和遏制券商“坐庄控盘”行为。另外,已经出台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将得到具体落实,明年底前将对所有在职和拟任高管人员进行一次强制轮训和专业测试,不达标的高管将限期离任。
其次,行业资源整合将全面提速。管理层将鼓励、扶持优质券商在业内进行收购兼并,高风险公司剥离出来的经纪业务、专业队伍、客户资源等,将采取行政引导、市场化配置的方式并入优质公司。同时,支持抗风险能力差、经营发展前景不佳的公司进行合并重组。权威人士透露,明年底前,除非是有利于化解风险和行业整合的个案,将停止批设新券商和营业性分支机构。
第三,出台一些强有力的配套措施。尚福林主席日前透露,《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已经出台,正在筹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有消息显示,一个名为“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专题工作小组”的机构将组建。工作小组将有多个部门参加,主要任务是研究券商综合治理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协调落实跨部门工作。配套措施还包括地方政府和有关方面对风险券商的重组,以及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券商的流动性问题。有关方面或将给予优质证券公司一般借款人地位,允许其以合规方式融资。并允许证券公司向股东借款,或经与机构债权人协商一致,将机构债务转为次级债等。
“证监会将以发展为主线,在综合治理的过程中,采取积极务实的措施,支持证券公司的改革与创新。”这是尚福林代表证监会作出的承诺。
在资本市场实现重大转型与转折的背景下,在“发展”的主线下,券商两年内化解“旧”风险、创建“新”机制的近期和远期目标无疑是积极而务实的。(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