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官员:注入优质资产对价不限于绩差公司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璐 2005-09-30 11: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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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股改公司市值已占17%

 证监会官员称,注入优质资产承担债务等作为对价不限于绩差公司

  上证所有关人士昨日称,迄今有68家沪市公司已经进行或正在进行股改,市值总额大约在3900亿左右,占沪市总市值的17%。

  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上海上市公司董秘协会承办的"长三角地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操作实物培训班",昨日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隆重开幕。上海董秘协会秘书长强纪英主持了此次培训,来自长三角地区的200多家上市公司的董秘及证券事务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上证所有关人士在培训时总结了沪市公司股改现状,并称:若按市场所说的股权分置改革完成的市值标准(60%至70%)来看,沪市股改实际上已经接近完成了三分之一。

  沪市每12家公司中已有1家股改

  上证所有关人士指出,自9月9日股权分置改革进入重点推进阶段以来,上证所已经安排了38家上市公司进行股改,加上前两批试点公司,共有68家沪市公司进行或正在进行股改。占沪市公司总数的8%。这意味着目前每12家沪市公司就有1家已经或正在进行股改。

  该人士称,在对这68家股改公司的基本信息进行总结后发现,上证50和180公司所占比例较高。上述38家股改公司中有14家属于50或180公司,占180成份公司比例的近8%。非180和50公司只有24家,占比3.7%。从这个特点可以看到,交易所在安排上市公司进行股改时,优先考虑大市值公司进行股改。

  不少国企将走完审批程序,民企股改应时不我待

  针对重点推进阶段的股改工作,该人士提出三点希望。首先,希望50指数和180指数成份股公司积极投身股改,争做股权分置改革新的标杆。他说,目前不少好的政策都在向大型国企进行倾斜,比如权证的发行、以股抵债、定向回购等优惠政策都向此类公司倾斜。所以,大型国企尤其是50指数和180指数成份股公司应抓住这个好时机,积极进行股改,将历史遗留问题通过股改一并解决。其次,民营企业也应该抓紧时间启动股改程序,尽快加入G股行列。

  他指出,现在已有不少国企正在走审批程序。接下来,大型国企尤其是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的国资管理企业都会走完该程序,并集中向交易所申报有关材料。届时,民营企业再要挤到优先安排股改的行列,可能性就不如国企大了。

  另外,为了提高上市公司与保荐机构报送材料成功率,这位人士建议报送材料过程中注意以下两点:第一,如果是国有企业,应该在向交易所报送材料时,先取得国资部门的"备案表"。第二,希望所有公司做承诺时,尽量实在。比如做延长禁售期的承诺,或限价流通方面的承诺。

  股改股东会:H股B股不参加

  中国证监会股改领导小组李明处长就《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在解读过程中,李明对同时存在H股或B股的A股上市公司的改革进行了有关说明。

  他说,股改试点期间没有涉及到带B股和H股的公司,但试点完成后必然要涉及到此类公司的改革。这其中有两点需要明确,一方面,股改召开的是相关股东会议,这意味着没有H股股东、B股股东的事;另一方面,股改不能损害H股、B股股东的利益,如果股改中涉及到分配等问题,一定要召开股东大会征求所有股东意见。

  针对绩差公司改革问题,李明指出,《指导意见》称"对于绩差公司,鼓励以注入优质资产、承担债务等作为对价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他说,这并不意味着只有绩差公司才能采用这种对价方式,其实是鼓励但不限于绩差公司采用这种方式。

  上海国资委产权处赵斌则就国资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操作程序进行了说明。他说,国资委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审批和操作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可行性研究阶段,即国有控股持股单位所属的上市公司对股权分置改革有个初步预案。在这个预案中,从国有控股角度要体现这么几点,即方案实施后国有控股的持股比例最低要达到多少及达到这个比例的原因;方案对国有权益的影响是多少;对国有职工的影响。随后是行为批准阶段,即在可行性方案认可之后的报批阶段,也是政府和国资委对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这个行为进行批准的阶段。最后阶段是对最终的方案进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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