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6日,署有审判长刘晓安、审判员赵立群以及代理审判员张士光三人名字的一份判决书,从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发出。南方证券“哈飞案”审理落幕。 
  孙田志获罪 
  判决书指出,原南方证券副总裁孙田志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所谓的操纵价格罪包括两方面,一是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大量买卖哈飞股份。从2000年12月18日至2004年1月2日,共计买入哈飞股份4.4亿股,占同期该股票交易量的53.25%;共累计卖出3.8亿股,占同期该股票累计交易量的46.26%。 
  另一方面是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2000年12月18日至2004年1月2日期间,孙田志等掌握的账户间,自买自卖哈飞股份数量累计2.65亿股,占同期该股票总交易量的32.17%。 
  判决书显示,孙田志获轻判的原因是,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身患重病暂时不宜羁押,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 
  曾经手握64亿现金,炒作“哈飞股份”,现年仅43岁的孙田志现阶段将可以专心养病。 
  与孙田志一同获判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的,还有原任南方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兼任南方证券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副秘书长的孙宪国,原南方证券资产管理部副总刘辉,原天发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南方证券南京分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辛玉海,原华德公司投资总监孙明明。 
  其中,辛玉海和孙明明获判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从他们被羁押期2004年8月9日算起,到2006年1月8日均可获得自由。目前此两人已是自由身。 
  孙宪国则被判入狱一年零一个月,他在本周二已经是自由人了。 
  至于刘辉,及曾任华德公司投资部副经理、南方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投资部经理、南方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总部投资部经理葛绍辉,还有陈平、李茁、张健、张弩四名中层干部虽也被指控同样的罪名,但免予刑事处罚。 
  孙田志的坐庄流程 
  判决书除了揭示孙田志的“坐庄”过程(详见本报2005年12月22日《南方证券坐庄案开庭》)外,还向外界展示了坐庄的组织结构。 
  这个“庄家”的顶层,无疑就是在逃的原南方证券董事长沈沛和孙田志。第二层是孙宪国、刘辉、辛玉海、孙明明;第三层则是葛绍辉、陈平、李茁、张健、张弩。 
  一般来说,孙田志向第二层下达买入或者卖出指令,再由第二层分别向下传达。其中,陈平、张健受命于孙宪国,张弩受命于刘辉,孙明明的传达范围则包括四名中层。 
  作为第三层的四名中层以及葛绍辉,直接掌握着营业部的炒卖账户,其中,葛绍辉一人管理着15个营业部的账户。而陈平一人管理着41个资金账户,李茁手上则有36个资金账户。 
  第三层下面,还有数十名或更多的参与成员。他们管理着一个或者几个账户,接到指令后分别买入或者卖出。 
  正是这样一个严密组织,在3年多时间里,完成了对哈飞股份的“完美”操控。自哈飞股份上市到2004年1月2日,723个交易日里,孙田志掌握的1611个股东账户在660个交易日里都进行了交易,其中有655日对价格产生过影响。 
  在723个交易日中,哈飞股份股价共计上调17万多次,下调21万多次,其中8万多次上调和近7万次下调是由上述账户造成的。这是一个惊人的数目,“上调和下调相加,差不多每天影响价格近30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