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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方案渐明推出尚早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彭露 2006-04-07 1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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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权威人士透露,业界讨论已久的融资融券业务,推出时机尚未成熟。相关各方除了在设立证券金融公司和托管制度方面已经有一定倾向性而外,对业务开展中诸如各方的法律关系、标的选择、比率管理等具体问题仍然没有讨论结果。证监会相关领导时下也正在国外学习该业务。

  该人士进一步透露,目前监管层正在研究IPO融资业务,试图将融资业务与IPO相结合,来拓宽合规资金入市的渠道。在试点证券公司的选择上,净资本要达到15个亿可能是一项硬性指标。

  据了解,监管层、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交易所及券商方面经过几轮讨论后,现在比较倾向于单轨制的集中授信模式和看穿式的二级账户体系(也称作穿透式二级托管制度)。

  “所谓看穿式二级账户体系,即是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在二级托管的前提下,也可以看到登记在证券公司名下的客户证券和资金明细,能够采取一些措施防止证券公司挪用客户的资金或证券。”该人士向记者解释。

  看穿式的二级账户体系,适用于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客户的信用账户,而对客户的普通交易没有影响,普通交易仍然实行一级托管制度,直接托管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该人士透露,授信模式基本倾向于采用单轨制的集中授信模式,这样可以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的初期便理顺资金和证券的来源。监管层正在着手准备成立新的证券金融公司,由证券金融公司集中向券商授信,客户向券商融资融券后,再由证券金融公司为券商提供转融通业务。

  “在这种模式下,资金供给主体(银行等机构)、证券金融公司、券商和客户之间形成了单向循环的关系。证券金融公司将成为连接券商和银行等资金提供主体的枢纽,而券商则要直接面向客户”,该人士分析。

  记者了解到,鉴于融资业务有打通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作用,管理层正在研究IPO融资的具体方案。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IPO融资方案正在证监会讨论。

  该人士透露,IPO融资,指的是客户将其在新股发行过程中申购到的新发股票,作为抵押证券,向券商融资的一种业务。通过这种融资,客户将能获得放大手中的新股申购资金。

  该人士指出,无论是二级市场的融资业务,还是IPO融资,都涉及到对标的证券的选择。讨论中,有不少券商人士倾向于融资业务的初期,以上证50或者沪深300的成分股为标的证券。而IPO融资中,交易所也可能从股本大小、融资额大小、行业波动性的方面制定标的证券的选取标准。

  业内人士分析,依据市场经验,新股发行上市后一般都有一定幅度的溢价,在IPO中开展融资业务,其风险性远远小于二级市场的融资业务,该业务目前具备极大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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