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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向"洗钱"全面宣战!(独家点评)

证券之星 2006-11-01 08: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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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以144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反洗钱法》。
  证星点评认为,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体制日渐健全,新反洗钱法出台,有理由相信在各方措施、法规到位的前提下,这一金融犯罪活动会有所抑制,并且有益净化社会空气。


  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以144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反洗钱法》。

  这部法律共分总则、反洗钱监督管理、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反洗钱调查、反洗钱国际合作、法律责任、附则等七个章节。法律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并设立反洗钱信息中心,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接受、分析;任何单位个人发现洗钱活动,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调查可疑交易活动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须出示合法证件。另外,法律还对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郎胜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解释说,法律中所提到的国务院反洗钱行政部门即指的是人民银行。他说,反洗钱是我们社会经济发展以后出现的一个新的课题,也是我们建立市场经济面临的一个新的挑战。这几年,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制定了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具体办法和大额、可疑交易的报告制度以及存款实名制,这些都是和反洗钱有关的一系列措施。就他了解的情况,近几年来,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洗钱活动当中,始终在进行一些有效的监督检查,据他们提供的资料,仅去年一年就检查了几千家机构,处理了上百家。

  在回答有关这部法律如何与国际接轨时,郎胜说,现在规定的一系列比如反洗钱的内控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大额和可疑交易的资料的保存和客户身份资料的保存制度以及可疑和大额交易的报告制度,都是充分地考虑到我国已经参与的国际公约和有关反洗钱的国际公约和文件的规定。应该说这部法律与国际公约的规定是一致的。同时,反洗钱法也必须照顾和考虑到我国现实情况,一些具体措施的规定还要适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比如说主管部门是由谁来主管?如果划分各部门在反洗钱方面的分工,如何确定金融机构和特定的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的义务等等,都涉及到我国的实际情况。这些问题,在具体的法律、审议报告以及修改意见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这部法律的制定,针对反洗钱规定的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这些制度和措施的实行,对发现犯罪违法所得的来源和流向以及及时采取防止资金转移的一些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讲,它对防止资金外流是一个十分有力的措施。

  证星点评:

  昨天,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洗钱法,这部法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长期以来,由于法律、法规的缺失与滞后,导致各种金融违法现象屡禁不绝,而洗钱又是各类犯罪分子转移或“漂白”资产的常用手法之一。常用的洗钱活动可通过像房地产交易、贵金属交易、珠宝交易等,但在整个洗钱过程中,要把大额的赃款通过各种手段最后洗干净,是离不开金融机构。如今新反洗钱法获得通过,就可以监察各金融机构的大额现钞存储和提取行为来重点监控可能存在的各类洗钱活动。

  新的反洗钱法将洗钱主要界定为一种金融犯罪,这不仅意味着,行为不当的政府官员和商人可能受到更严格的审查。而且也意味着我国今后将依靠这部专业法律,严防和打击日益猖獗的洗钱行为,从而堵死了贪官外逃“钱路”。

  从反洗钱法不久将实施意义来看,主要将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有利于防止贪官资金外流。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郎胜表示,反洗钱法对防止贪官资金外流是一个十分有力的措施。这部法律的制定,针对反洗钱规定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这些制度和措施的实行,对发现犯罪违法所得的来源和流向,以及及时采取防止资金转移的一些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次,有助于打击商业贿赂。反洗钱法主要是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相关犯罪的法律。扩大了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的办法。反洗钱法有利于发现和阻止可能发生的洗钱行为,当然包括商业贿赂。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体制日渐健全,新反洗钱法出台,有理由相信在各方措施、法规到位的前提下,这一金融犯罪活动会有所抑制,并且有益净化社会空气,为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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