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朋友问我,如果再出台新的调控政策,有哪些手段可供选择?回答是:将限购城市从目前的30多个,扩大到70个或以上;研究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譬如规定楼房全部封顶以后才能预售;全面开征房产税等。
从有关各方的反应来看,限购作为行政手段受诟病甚多,再扩大颇不容易。改革商品房预售制度,反对者称其会引起房价上涨,虽然纯属理论假说,但极易蒙蔽受众。征收房产税,既有沪渝先例可援,又无技术障碍,似乎顺理成章。
经济学界不赞成征收房产税的一个重要理由是,我国国民税负指数已位居世界前列,当务之急是减税而非开征新税。我个人的意见是,应在推行结构性减税的同时,开征房产税,以确保居民的税负指数有所下降,至少不增加。
但必须重申的是,如果要全面开征房产税,绝不能是沪渝版的房产税,而应是实行累进税率的房产税,否则毫无意义。
我的建议是,针对家庭第二套以上住宅征收房产税。譬如,家庭第三套住宅房产税税率为3%-5%,第四套税率为8%,第五套为10%或更高。根据当地政府每年公布的市场评估价从征。
每个家庭有两套住宅免征(具体免征办法由各地制定),不仅保障了居民的基本住房权,而且还给改善性住宅预留了空间。你总不能说,你家买三套住宅都是为了自住吧。某种意义上,家庭第三套以上的住宅,可以称为奢侈品。针对它们开征的房产税,类似于奢侈税。也就是说,本质上它属于针对物业而征收的奢侈税,只不过是借用现成的房产税名称罢了。了解这个背景后,买一套房尚且吃力的人们,还会反对征收房产税么?
这样做,住宅投机投资就很难获利了。不要小看了年税率3%-5%,北京上海市区的房子动辄超过300万元,每年要交1万元以上的房产税,加上货币成本和物价指数,房价每年必须上涨8%才行。如此,有多少人还敢投资住宅?
每个政策都会有漏洞。譬如有人会说,富人除了自己有两套房,还以子女的名义买两套,以父母的名义买两套。理论上是可以的。如果要堵漏也有办法,改为每个家庭人均60-70平方米以下面积免征即可。
开征类似奢侈税的房产税,前提是要建立完善的住房信息系统。对单个城市来说,只须将其现有的商品房交易系统、房屋权属登记系统与税务系统联网即可。家庭两套住宅以上征税,是指在一个城市范围内还是在全国范围内?这得由国务院规定。
如果是在全国范围内,那么各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就要全国联网,这在技术上没有问题,但在其他方面有问题。如你所知,很多大贪官,有十几套甚至几十套房子,在未被发现是贪官之前他们肯定是要极力反对、阻挠全国联网征税的。
有两个小问题:征收累进税率的房产税后,要不要继续限购?不必了,高税率就是给购房设立门槛。那么,存量房要不要征税?当然要。家庭两套以上住宅,就包括存量房。否则,就成了鼓励大家再买两套房了。与之相关,交易环节的营业税等应全部取消。增加持有成本,减少交易成本,本应是征税的原则之一。
还有一个紧要问题:征收类似奢侈税的房产税的目的是什么?或者说,房产税用来做什么?必须明确规定,这些钱只能用于建设保障房或直接反哺社区。这是征税的另一个原则。这下地方政府该高兴了,保障房资金有了新的来源。
然而,我进一步的建议是,在土地出让制度未作根本改革以前,须对土地出让金设限。每幅土地出让价不得超过同区域土地的某个系数,如当地上一年的GDP增幅或CPI指数。
聪明如你已经看出,征收房产税只是整个房地产制度改革的一部分。除了土地出让制度,保障房分配制度也亟需改革。保障房必须封闭运行,任何时间都不允许上市。重申一句,作为保障房的公务员住房必须带头坚决改革,目前的公务员保障房分配几与福利分房无异,社会舆论甚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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