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保监会批复同意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邦人寿”)投资安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安邦基金”)一事。保监会的批复内容显示,安邦基金注册资金5亿元,由安邦人寿全资控股。
26日晚间,安邦人寿相关人士回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基金公司申请程序尚未全部完成,公司还在积极推进。”
中国证监会和保监会于2013年6月联合下发《保险机构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办法》(下称《试点办法》)后,由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持股85.03%的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挂牌成立,另一家由阳光保险集团持股25%的泓德基金管理公司,已经在落实证监会反馈意见中。
按前述《试点办法》,申请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保险机构,在获得保监会出具的监管意见后,再向证监会报送申请材料。
此前,受保险相关法规限制,保险公司均通过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国内90余家基金公司中,已有多家具有保险背景。公开资料显示,中国人保集团通过中诚信托间接持有嘉实基金股权;此外,人保通过中泰信托间接持有大成基金股权;荷兰全球人寿保险直接持有兴业全球基金49%股权;平安大华基金同样为中国平安集团通过旗下平安信托间接控股。
2013年6月,证监会、保监会联合下发《保险机构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办法》(下称《办法》),规定保险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其他保险机构可以作为基金公司主要股东,发起设立和收购基金管理公司。
此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持股85.03%的国寿安保基金公司于2013年11月挂牌。证监会相关披露显示,阳光保险集团持股20%的泓德基金公司,也于2014年11月20日向证监会递交了相关申请材料,并已被证监会受理,于当月26日第一次对其材料进行了意见反馈。
目前,安邦集团已经获得了包括寿险、财险、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在内的多块金融牌照。
安邦集团先后收购了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和世纪证券股权,并成为这两家机构的控股股东。此外,安邦集团还至少持有民生银行18.35%的股权。
业内人士表示,安邦人寿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属于其完善金融综合化发展战略的一部分,金融全牌照已成为行业大趋势。
虽然《办法》的发布标志着保险公司可以直接设立基金公司,但在管理交易和客户资源共享上还是进行了限制,同时要求严格隔离保险机构与其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财务管理,保证账簿分设,会计核算独立。
《办法》规定,保险机构投资其投资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基金产品,应遵守保监会有关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等方面的规定,公平对待其他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产品。
按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相关监管规定:保险资金投资单一法人主体的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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