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记者3日从央行上海分行获悉,上海市财政局将会同央行上海分行5日开展400亿上海国库现金管理招标,期限为6个月,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定期存款商业银行。
这是《上海市国库现金管理操作细则》出台后,2015年上海国库现金管理的首次招标。今年1月底,根据《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的规定,上海市财政局和央行上海分行发布了《上海市国库现金管理操作细则》。
业内人士称,本期国库现金管理以支持上海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为主题,旨在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国库现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性。
国库现金管理,是指在确保国库现金安全和资金支付需要的前提下,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运用金融工具有效运作库款的管理活动。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和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规定,本期国库现金管理招标商业银行应满足5个条件。首先是参与上海市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范围;二是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是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四是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五是必须以可流通国债为质押,质押的国债面额数值为定期存款金额的120%。
中国证券网记者获悉,为确保上海市国库资金安全,原则上单期确定的存款银行不少于5家,单家存款银行参与当期国库现金管理定期存款运作的额度不得超过当期定期存款总额度的25%。单一存款银行存放的本市国库现金管理定期存款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一般性存款余额的10%,不得超过本市国库现金管理定期存款余额的20%。
根据公告,符合条件的上海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将在2月5日领取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做好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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