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这是国务院首次全面系统地提出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对加快发展服务贸易作出全面部署。《意见》提出,到2020年,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将超过1万亿美元,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的比重进一步提升,服务贸易的全球占比逐年提高。
《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较快,但总体上国际竞争力相对不足,仍是对外贸易“短板”。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是扩大开放、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着力点,有利于稳定和增加就业、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率、培育新的增长点。
《意见》提出,要优化服务贸易结构,提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贸易占比;加大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进口力度;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提高新兴国家占比;加强规划引导,定期编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引导,制订重点服务出口领域指导目录;充分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政策,加大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力度,结合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现有业务范围内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并购等业务的支持力度;提高便利化水平,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管理模式;打造促进平台,支持商协会和促进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贸易促进活动。
研究制定或完善有关服务进出口的相关法规,建立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统筹服务业对外开放、协调各部门服务出口政策、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要完善统计工作,强化人才培养,优化发展环境。
“运输、通信、金融、保险、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领域发展”将是我国服务贸易发展重点培育的领域。我国还将积极推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等承载中华文化核心价值的文化服务出口,大力促进文化创意、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型文化服务出口,加强中医药、体育、餐饮等特色服务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
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是我国培育“中国服务”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商务部服务贸易司有关负责人说,要积极探索信息化背景下新的服务贸易发展模式,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服务贸易模式创新,打造服务贸易新型网络平台,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各服务行业之间的融合发展。
我国还将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十二五”以来,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持续攀升,2011、2012、2013、2014年占比分别为10.3%、10.8%、11.5%和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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