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国银行业杠杆率监管政策框架,中国银监会对《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办法》不再要求承兑汇票、保函、跟单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其他表外项目均采用100%的信用转换系数,而是根据具体项目,分别采用10%、20%、50%和100%的信用转换系数,总体上,我国商业银行的杠杆率水平有所提升,同时没有提高对商业银行的资本要求。
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在境内外上市的商业银行以及未上市但上一年年末并表总资产超过1万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应当按季披露杠杆率指标信息,每半年按照规定模板披露杠杆率相关信息;其他商业银行应当至少按发布财务报告的频率披露杠杆率指标信息。据介绍,杠杆率指商业银行一级资本与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的比率。杠杆率水平越高,表明商业银行资本越充足,抵御风险的能力越强。
相关新闻: